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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載兄弟的16歲女友出遊 被斷2指無條件和解撤告
屏東一名男子前年載著潘姓好友的16歲女友單獨出遊,潘氣得守在女友家門口攔車,涉持鳳梨刀怒揮砍,造成男子左手2根手指當場斷掉,趕緊自行撿起斷指去就醫,幸好手術後已接回;不過男子雖報警告潘,當庭表示願原諒,不請求任何賠償、無條件撤告,二審高雄高分院依重傷未遂罪判2年半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擔任果農的潘姓男子在2018年11月間一審判決時,女友就懷4個多月身孕,預計服刑完畢後,出監就會結婚。
潘姓男子得知自己多年的好朋友,竟與自己女友出遊,2018年5月15日晚間便到女友住處的巷口,當街攔下好友機車,雙方發生激烈口角,潘氣得持鳳梨刀揮砍4、5下,造成好友左手嚴重砍傷,左手第2 、3指當場掉到地上,潘見狀便逃離;好友趕緊撿起斷指自行就醫。
潘姓男子揮砍造成好友左前臂5公分深撕裂傷併肌肉損傷、左手掌5公分撕裂傷併神經肌肉損傷、左手第2 、3指外傷性截肢、左手第4指深撕裂傷併神經肌腱損傷、左手第5指掌骨骨折等傷害,斷指則幸好在手術後接回。
潘姓男子到案後稱雙方是多年好友,是「一時誤會」導致,並沒要重傷對方的意圖。
一審認為潘的友人左手傷勢還不到嚴重減損機能,考量也當庭表示願意原諒潘,不請求任何賠償,無條件和解撤告,依重傷未遂罪判2年8月徒刑。
潘姓男子上訴後,二審合議庭認為,潘當下因三方男女交往關係情緒失控,憤而持鳳梨刀揮砍,屬於「間接故意」,改判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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