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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性愛影片辱女「乞丐嫌你髒」 蘆竹王陽明判賠70萬
自稱蘆竹王陽明男子李威德偷拍和多名女子性交影片,警方清查檔案高達300GB,桃園地院一審依兒少性剝削、妨害電腦使用及恐嚇重判李10年、得易科罰金部分判2年8月,經上訴高院駁回,其中1名被害女子提起附帶民事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李得賠70萬元,可上訴。
女子控訴,李2017年1月21日晚上8點多偷將她手機、雲端中和他人的性愛影片,偷傳到自己電腦中保存,隔天凌晨再將影片分享到臉書、Youtube等,以此散布猥褻影像揭露她私生活毀損名譽。
女子還說,李後來又在個人臉書上引用新聞報導,並PO文說「妳吃壞不要臉,顛倒是非,扭曲事實」、「我看妳不只胯下很癢,你皮也挺養的」,甚至侮辱「你這種貨色去給乞丐O都嫌你髒」等語,以此侮辱她,一共向李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法院審酌,有關女子控訴事實,李威德在偵查、審理中坦承不諱,一審依兒少性剝削、妨害電腦使用及恐嚇等罪重判李威德10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2年8個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無可減刑事由」,4月駁回上訴。
民事庭認為,李未經女子同意擅自取得性愛影片已侵害隱私,又散布到臉書、Youtube等平台讓多數人可共見共聞,足以貶損女子名譽,另李在個人臉書PO文內容,顯然其動機是為了毀損她人格權為唯一目的,更以具身心侵害性言語威脅,造成對方憂慮、恐懼。
考量雙方職業、收入,學歷等,以及李將女子私密影片上傳網路,使不特定多數人皆可觀覽,其危害結果是長期不可消除,足以造成女子一定時間內難以維持正常生活,其精神上痛苦不難想像,參酌一切情狀等,判處李得賠償女子精神撫慰金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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