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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美有個案?他提醒戴口罩 法官認證:防疫正確...不罰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高雄市鄭姓男子上月底在臉書社團「內門. 旗山. 大小事」貼文「武漢通報,旗美地區已有個案」,呼籲來往人口密集地區一定要戴口罩。警方介入了解,認為鄭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移送法辦;旗山簡易庭認為,即便消息有所不實,但戴口罩本來就是防止病毒傳染的方式之一,裁定不罰,可抗告。
鄭男今年1月26日晚間,在「內門. 旗山. 大小事」貼文,聲稱「武漢通報,旗美地區已有個案,高醫,三民五案;義大,燕巢一案」,提醒來往人口密集地區一定要戴口罩,文末還寫到,「請看圖片,不要詢問,多點提防也不會怎樣,一堆人抱持懷疑心態」。
旗山警方介入了解,傳喚鄭到案說明,鄭男坦承有發文,但堅決否認犯違反社維法,辯說只是轉發對話截圖,不曉得原文真偽,強調轉發目的只是要提醒大家「多多注意疫情」,希望大家出門時戴口罩,避免感染、或傳染新冠肺炎。
但警方仍認為鄭貼文恐涉嫌散布不實謠言,使聽聞者產生莫名恐慌,足以影響安寧秩序,依違反涉違法將他移送法辦。
旗山簡易庭審理認為,現今資訊紛紜,一般讀者不見得有足夠資訊判斷或查證能力,自然容易偏信其信賴者所發布的新聞資訊,難以要求閱聽人過高的查證義務;鄭雖然曾轉發貼文,但無從證明他明知貼文部仍故意轉發,況且,鄭在知道該文是假消息後,也隨即刪文。
法官認為,鄭男說只是發文提醒大家多多注意疫情等辯詞應可採信,再者,戴口罩本來就是防止病毒傳染的方式之一,提醒民眾往來人口密集區時戴口罩,應該不足以讓聽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負面心理,不構成影響公共安寧。
旗山簡易庭認為,權案沒有證據證明鄭故意散播不實消息,也難認有影響公共安寧,不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構成要件,裁定不罰,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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