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過師鐸獎還賄選 桃市議員當選無效確定
桃園市山地原住民選區市議員陳榮基去年底九合一大選拿下2294票,首次出征就當選,但他涉授意由張姓姨丈,以每票1000元至2000元賄選,去年12月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同時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當選無效。桃園地院判當選無效,陳上訴,但上月28日他向議會辭職,高等法院今則駁回上訴確定。
59歲的陳榮基曾獲教育部師鐸獎肯定。檢方指出,陳由胞妹、張姓姨丈當樁腳,去年選前8、9月間,以每票1000元至2000元行賄,檢調搜索後將陳向法院聲押獲准,張姓姨丈則轉為汙點證人,供稱是陳榮基指示。
檢方調查,陳起初認為買票違法,自己又是退休校長,原拒絕張買票,但對方強勢認為「原住民選區必須買票才能當選」,陳思考後就同意。檢方去年12月偵結,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陳榮基、陳的胞妹、張姓姨丈等人,向法院聲請當選無效之訴。
高院認為,陳榮基坦承對有投票權的31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違反選罷法,「當選無效」的規定是為維護選舉公平、公正與潔淨,不以賄選實際影響選舉結果為必要,陳抗辯他領先次順位的候選人蘇志強215票,扣除賄選票數31票,仍可當選,這說法不可採。
在高院宣判前,陳榮基辭職,市議會指出因陳所屬選區缺額未達二分之一,確定不辦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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