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文化局科長 涉貪汙詐領8萬元活動費
台南市文化局陳姓科長,106年任職嘉義市府文化局期間,舉辦活動涉偽造文書,向嘉義市政府詐領8萬元活動費,輾轉交由黃姓夫妻所開設公司,檢調昨至陳住處及黃姓夫妻公司及住處搜索,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命陳男以20萬元交保;黃姓夫妻各5萬元交保。
陳姓科長今天上午有上班丶外出,但未接電話,在截稿前尚未取得他的回應。
陳姓科長曾任職嘉義市府新聞科長、市文化局表演藝術科長,對工作表現熱忱,106年間他在嘉義市文化局舉辦明華園戲曲活動,原應舉辦網路直播,後由黃姓夫妻所開設公司偽造文書,逕行核銷8萬元活動費,再將該活動費輾轉交黃姓夫妻。
嘉義市調查站日前接獲檢舉,報請檢察官指揮組成專案小組,經長期蒐證及監控後,昨天上午至陳男住處及黃姓夫妻所開設之公司及住處等處執行搜索,並將3人帶回偵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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