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明智長子婚變鬧上法院多年 最高法院終判准離婚確定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的長子宣昶有和妻子王敏分居多年,爆出婚變風波,雙方有多件訴訟。宣昶有控訴妻子長期懷疑他外遇,帶孩子回娘家分居至今,更誣指他家暴,要求離婚;王敏則指宣昶有曾嫖妓、吸毒等。一審判准兩人離婚,二審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仍判准兩人離婚確定。
宣昶有是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的公子,從矽谷IC設計工程師,又成為中醫師、西醫師,最後投入生物科技,創辦宣捷生技公司,發展幹細胞技術。王敏則是長豐公司董事長的女兒,兩人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好景不常,雙方最後對簿公堂,爭取小孩監護權。
宣昶有主張,他和王敏2005年7月31日結婚,但妻子經常懷疑他外遇,讓他痛苦不堪,兩人2013年爭執是否要搬回寶山鄉居住,未料妻子就帶小孩回娘家,他和家人多次到妻子娘家要求返家均遭拒絕,雙方分居至今。他認為妻子誣指他家暴,還聲請保護令,也多次向媒體指控他吸毒、嫖妓,更以他違反保護令為由,報案36次,發出23封檢舉函,向外界供稱他的父親宣明智濫用特權要求警方袒護等。
宣昶有認為,雙方爭訟不斷,嚴重惡化家族間的情誼,再也無法維繫婚姻,他認為妻子經濟能力、家庭支持系統不足,且疏忽教導孩子,導致小孩有父母離間症候群,故請求法官判准兩人離婚,並酌定小孩的親權。
王敏則抗辯,丈夫不僅家暴,還在美國嫖妓、吸毒、酒駕,另拿出宣昶有2009年寫的悔過書,證明丈夫承認偷腥,認為宣昶有在婚姻中先有違失,不得要求離婚。
一審判准兩人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小孩監護權屬於宣昶有;案件上訴,二審認為,兩人都曾透過媒體指摘對方並揭露私事,加上雙方親友捲入訴訟,雙方對立勢同水火,感情不睦到達冰點,私下已經沒有連絡,王敏不斷指責丈夫對婚姻不忠、家暴、吸毒、情緒失控等,宣昶有則指王敏有「皇后、公主」思維,家庭觀念偏差,顯見雙方形同陌路,故判准兩人離婚。
二審指出,雙方家庭支持系統均健全穩定,但小孩出生至今,由王敏擔任主要照顧者至今,彼此互動良好,若貿然變動恐對小孩產生負面影響,法官認為,子女應由兩人共同行使、負擔親權,並由王敏負起主要照顧的責任,及決定小孩就學、就醫等,另雙方應在一年內接受30小時親職教育,宣昶有每月應給付小孩扶養費各2萬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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