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稱三井宴「我可以吃個好料」 檢斥不符國民情感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14年前兩度參加「三井宴」、涉台開公司內線交易,案件纏訟13年;高院更四審指趙「以權謀錢」、危害股票交易秩序,但依速審法輕判3年徒刑。高檢署上訴,高等法院更五審今開庭,趙建銘說既沒買台開股票也無獲利,赴宴想法只是「我可以吃個好料」。檢察官質疑一般百姓能和董事長吃飯嗎?批這不符合國民情感,還槓上最高法院發回意旨,認為為何要採實務上沒確定判決的「特殊獲利或避損機會」說,懷疑「本案有何特殊性?」
趙建銘一如以往,進出法庭仍戴口罩遮臉,想著如何閃躲媒體;他「瘦身有成」,體型比更四審時小了一號。
更四審時,趙玉柱除買股還因支持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取得台開董事而收300萬報酬,被判2年6月,沒收475萬犯罪所得,併科罰金5千萬。游世一遭處2年徒刑,因實際獲利達6647萬元,併科罰金6千萬,475萬元犯罪所得沒收。合議庭考量台開董事長蘇德建是為了鞏固職位、確保官股多於民股以利政府推動政策,雖判2年徒刑,但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500萬元。
高檢署指判決理由矛盾,且量刑不當,如既認定蘇是「始作俑者」,卻判最輕還獲緩刑;蘇既能出任台開公司,人脈必廣,他偏要透過蔡清文牽線第一家庭,不就是想「建立關係」,圖謀更好的位置。而游世一「穩賺不賠」地購入台開股票,同時還想取得董事席位,並給被告趙玉枉300萬「固樁」,攀附權勢卻同樣輕判。
高檢署批評,趙建銘雖沒用自身名義購入台開股票,但他轉告父親,再用母親名義購入,可見全家都有意謀私,欣然接受「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趙建銘轉介父親收游世一300萬,後續也可能動用關係買官賣官、不當擴權。趙玉柱沒規勸兒子謹守分際,還拿妻子帳戶不法交易,「全家一起沉淪」,檢方批評「最是不當」。
更五審今開庭,蘇德建表示趙玉柱、游世一、蔡清文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個別投資,自負盈虧,無意思聯絡,不正利得也沒朋分。游世一澄清買台開股票的目的是當董事長,用專業參與台開的經營價值,不是要短線進出,況且在三井宴上只問一句「台開會不會倒?」,想要永續經營。
游還說,蔡清文不但拿了他300萬,買了股票還3天就賣,直到台開案遭偵查,他才知道蔡賣股。
趙建銘說,台開的股票不是他決定要買的,他只知道彰銀要賣台開的股票,張數、三井宴都是蔡清文所安排,單純只想「吃好料」,父親也不知道他參加三井宴。辯護律師張簡勵如說,彰銀曾是台開的監察人,台開內部困難重重,卻釣到趙玉柱等3條大魚,趙建銘沒買股,所謂的「傳遞消息」頂多是講「這個董事長人不錯」,何來重大訊息可言。
「到現在覺得『見笑』」趙玉柱稱至今不曉得什麼叫內線交易,希望法官還他清白。趙玉柱說,檢、審都認為若無內線交易,怎敢買大量的台開股票?但他基於信任蔡清文,加上本身的投資判斷,這與內線交易無關。律師辯稱,三井宴只知「將推動聯貸案」、「將把信託部切割給日盛銀行」、「處理一些不良債權」,這些像是簡要標題的訊息沒有資訊不對等的問題,不能說「願景、規劃」也叫做重大消息。
最高法院今年6月以四大理由發回更審,其中一個理由是「原判決以『分割適用法』以重大消息公開後10個營業日收盤成交價,來計算犯罪所得...依照修正後證券交易法,應該以重大消息公開18小時後最近的交易日每股成交均價額,來計算犯罪所得。」。法官詢問檢、辯有何意見?
蘇德建的律師表示,之前也計算過,若要委託其他機構來計算,沒有意見。趙建銘律師則說「最高法院的見解很創新」,將另以書狀表示意見,但本案重大消息內容和時間點無從確定,3個公開時間點有無重複競合,這都是問題,沒釐清前怎麼算都會有爭議。
公訴檢察官開砲,指都已經更五審了,答辯卻都一樣,事實上「故事只有一個」,質疑正常投資人有機會和董事長吃飯嗎?檢察官表示,本案一再發回,看了最高法院的理由令人遺憾,「人民如何接受?」也不符合國民情感。檢察官說,之前最高法院對犯罪所得計算有意見,這回講要消息明確,這都不困難,但內線交易罪的立法意旨不管動機、獲利、避免損失,這些不會影響犯罪成立。
檢察官表示,內線交易罪要處罰消息取得不平等而不是獲利,實務上有用實際所得說及擬制所得說來判決,質疑為何本案不能用?納悶本案「有何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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