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醫院大火開庭 護理長供詞前後不一竟是律師教的
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大火釀15死14傷意外,明天將滿周年。司法單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被控須負過失致死刑責的潘姓代理護理長和陳姓護理師今天在新北地院準備庭上矢口否認犯行,但面對法官問題避重就輕,甚至在法官訊問供詞為何前後不一時,回答「律師要我這樣講的」。
去年8月13日,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因洪姓住民自備的超長波床墊電線短路引發火警,釀嚴重死傷。新北地檢署追究相關人員刑責,今年4月起訴護理之家負責人兼防火代理人的潘姓護理長和負責每月電器安檢的陳姓護理師未盡管理責任,而院長徐錦池和準備床墊的洪姓女子雖然也列被告,但最後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新北地院今天開準備庭,潘女表示自己是被醫院指派為護理之家的負責人和防火代理人,在擔任護理長之前,陳女已負責電器安檢業務,而陳女每月承核上來的資料都沒問題,一切都是照醫院規定辦理,並無疏失。
陳女則表示她所管理的是高耗能的電器,例如微波爐、烘碗機等等,床墊並未在管理項目內,但有其他護理人員曾告知潘女氣墊床一事。她認為整起意外應歸咎準備床墊的洪女,並指洪女不准護理人員碰床墊,否則要照價賠償,但自己卻成了代罪羔羊,希望法官主持公道。
但是,法官問「醫院為何禁用私人電器」,潘、陳2人均回答私人電器未經檢查會有危險,但對於住民自備氣墊床一事都避重就輕。
潘女起先否認看過床墊,但法官調查她在檢方偵訊時曾表示看過床墊,還證稱床墊有插電使用,她才急忙回答「律師要我這樣講的」;潘女表示,事發後,醫院內部曾經開會,當時律師當時說我們不是偵查主體,要我這樣講的。
另外,法官也問陳女如何確認住民自備的床墊布是高耗能,她回答「根據醫院氣墊床推論的」,法官再問「插電的氣墊床是電器嗎」,她沉默了數秒才回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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