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辭職務法庭 謝靜慧捍衛理念…溫柔的堅定
謝靜慧是彰化北斗人,司法官卅期結業,同期同學形容她是「溫暖大姊」;考上司法官前,當過代課老師。曾任士林地院法官、庭長。謝曾審理洪仲丘等多件重大案件,但不論再繁重的工作在身,總是很有耐心的傾聽、溫柔回應。
洪仲丘案更一審宣判時,身為審判長的謝靜慧,為避免外界錯誤解讀判決,和承審法官不但預先準備好詳細資料,宣判時更花了近半小時,向聆判的家屬說明判決的理由。
體貼當事人是謝一貫的風格。婦人張月英因員警記錯肇事機車車號,無辜惹上肇事逃逸官司,被判有罪定讞,她不服人在其他地方,卻受此冤屈,不斷聲請再審與非常上訴,力爭了十年,十年後,案子到了謝靜慧這一庭手中,才讓她爭回清白。
英業達前董事長溫世仁過世後,一名婦人提告指女兒是與溫所生要求認親,謝靜慧接案後一路保密,非但筆錄的電子檔鎖碼,更派專人寄發傳票、收送狀紙。她說,如此作法是為保護少女和溫世仁的名聲。
處理犯錯少年的案件,她總會關注怎麼處理對這些少年才最好,她曾說,要把人放在案件前面。作為法官,她常考量的是,怎麼樣作才是對當事人最好,而不是只想著怎麼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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