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川普稱全球燃料荒非中東造成 怪烏克蘭轟俄國柴油設施傷害全世界

美網/4盤拍下地主希望 澤瑞夫封王單季第2座大滿貫入袋

MLB/李灝宇靠高飛犧牲打進帳打點 單季41分再創台將新高

越南團遊覽車國道一號彰化段起火 34人驚險逃生無人傷

國道1號北上彰化路段今日傍晚時分驚傳一起驚險的汽車火災事故,一輛搭載越南籍旅遊團的遊覽車,在行經國道1號北上190.6公里處彰化市路段時突然起火燃燒,所幸車上包含台灣籍司機、導遊,以及越南籍領隊與旅客共計34人均及時疏散至車外,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

彰化縣消防局下午5時接獲報案,消防局隨即調派彰化分隊等單位,共出動2輛消防車、1輛救護車及7名消防人員趕往現場,消防人員抵達現場當時遊覽車已冒出烈火與濃煙,立即部署泡沫水線展開滅火攻擊,火勢隨後於17時15分獲得控制,並於17時53分順利完全撲滅。

經初步調查,該遊覽車為旅行社所帶領的越南旅遊團,該團於昨日入境台灣,預計進行為期6天的旅遊行程,原訂今晚將下榻台中市的飯店,不料在前往途中遭遇火燒車驚魂。

事故發生後,車上31名越南籍旅客、1名越南籍領隊,以及台灣籍司機、導遊各1名皆第一時間成功逃生,並由接駁巴士協助離開國道。整起事故的確切起火原因,後續將由消防局火災調查科人員進一步鑑定釐清。

一輛搭載越南籍旅遊團的遊覽車,在行經國道1號北上190.6公里處彰化市路段時突然起火燃燒,彰化消防局派員灌救。圖/彰化消防局提供
一輛搭載越南籍旅遊團的遊覽車,在行經國道1號北上190.6公里處彰化市路段時突然起火燃燒,彰化消防局派員灌救。圖/彰化消防局提供

一輛搭載越南籍旅遊團的遊覽車,在行經國道1號北上190.6公里處彰化市路段時突然起火燃燒,團源驚險逃生。圖/彰化消防局提供
一輛搭載越南籍旅遊團的遊覽車,在行經國道1號北上190.6公里處彰化市路段時突然起火燃燒,團源驚險逃生。圖/彰化消防局提供

國道1號北上彰化路段今日傍晚時分驚傳一起驚險的汽車火災事故,一輛搭載越南籍旅遊團的遊覽車,在行經國道1號北上190.6公里處彰化市路段時突然起火燃燒。圖/彰化消防局提供
國道1號北上彰化路段今日傍晚時分驚傳一起驚險的汽車火災事故,一輛搭載越南籍旅遊團的遊覽車,在行經國道1號北上190.6公里處彰化市路段時突然起火燃燒。圖/彰化消防局提供

越南 國道 遊覽車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獨居婦人外出上陶笛課住家竟火災!她說沒煮東西 起火原因待查

新北貢寮凌晨2車對撞車體撞爛 駕駛受困獲救4人送醫

國1南下高雄九如路段1大車、3小車追撞 車流回堵逾5公里

高雄某餐酒館凌晨傳火警 同大樓漫畫書店免單疏散顧客

相關新聞

隨機傷人…獨居翁討錢行凶 警開槍制伏

台南市王姓男子昨在路上持水果刀先後隨機攔下兩名老婦,詢問是否有錢,未待回答就揮刀攻擊,割傷兩婦手臂,又持刀衝向到場查處員警,被開兩槍擊中大腿就逮,戒護送醫住院,一名警員手臂也遭割傷;警方懷疑王男情緒不穩,正在釐清行凶動機,將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

騎士輾過路上一支水管自摔受傷 中市警要查誰掉的「將開罰」

台中市許姓男子昨天中午騎重型機車經過在霧峰區環河路一段與中投西路三段口時,因輾到地上一根水管而跌倒,造成身上擦挫傷。警方上午表示,將對來往車輛清查,以了解水管是從哪一輛車上掉落,將對車主開罰。

滿州虎頭蜂釀2死1重傷 搜救人員穿捕蜂衣「走進沒有路的山」

屏東縣滿州鄉發生虎頭蜂攻擊釀2死1重傷,由於事故路途遙遠,地形崎嶇陡峭、林木密布,又下著大雷雨,虎頭蜂危險因子仍在,搜救過程困難重重,光是將重傷張女搬運下山歷時16小時,搜救人員穿著厚重、悶熱捕蜂衣,走進山林中找尋。屏東縣消防局特搜大隊今晚在粉專寫著「穿著捕蜂衣,走進沒有路的山」。

又是大德路!宜蘭三星閃燈路口車禍 進香團廂型車彈飛田裡8傷

宜蘭三星鄉大德路一處路口今天發生交岔撞車禍,張姓男子駕駛休旅車與黃姓男子駕駛載有進香團成員的廂型車,在閃燈路口發生猛烈對撞,造成休旅車的車頭全毀、廂型車被撞飛翻覆在路旁農田,兩車共有8人受傷送醫。

深山失聯4天高雄男陷爛泥!全身動不了只剩頭露出 滴水未進奇蹟獲救

高雄市48歲陳姓男子7日騎車外出失聯,家屬心急報警,警方根據陳男手機定位,掌握他在田寮區偏遠深山,最後在昨下午於山區爛泥找到受困的陳男,陳男被發現時四肢、身體都陷入爛泥堆,只剩頭顱露出在外,全身無法動彈,所幸脫困後送醫已無大礙。

南投14歲少女疑赴酒店上班 父尋女暴瘦10公斤…社勞局出手了

南投一名14歲國中少女離家未歸,且疑在酒店工作,少女父親心急如焚,為尋女兒暴瘦10公斤,已報警並通報社勞局。南投縣社勞局表示,經警方協尋,已找到少女,後續將偕同警方進一步釐清是否涉足不當場所工作,並持續輔導少女。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