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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2遊客小琉球摸海龜 海巡火速依野保法送辦
屏東縣琉球鄉海洋資源豐富,是保育類海龜棲息地,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七巡防區今上午接獲報案,有兩名男遊客在花瓶岩岸際騷擾海龜,摸海龜,海巡獲報後趕抵現場,將兩男遊客帶回,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檢方偵辦。
海巡指出,今上午9時57分,小琉球安檢所人員抵達現場與報案民眾會合,依其提供影片指認,發現2名男子有觸摸海龜。海巡人員循線追查在花瓶岩岸際,發現衣著特徵相符遊客,隨即將其逮捕帶回,全案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海巡表示,小琉球因海洋資源豐富,加上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從往返小琉球的交通船上播放的宣導影片,到島上各個沙灘豎立的保育宣導標誌,均有宣導民眾切勿違法觸摸、騷擾海龜,然仍有民眾心存僥倖,導致類案事件層出不窮。
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呼籲,面對野生動物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騷擾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重30萬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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