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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3人「騎馬」上路20公里還穿越苗栗南庄 警調閱監視器急攔阻開罰
3名男子昨天在苗栗縣南庄鄉分別騎馬上路,一度穿越市區,幸未釀成意外,人與馬在苗21線休息時,警方循線查獲人馬,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
苗栗縣警察局頭分分局南庄分駐所昨天鏟午11點多網路巡邏,發現臉書PO文,3名男子騎馬行經南庄鄉中正路、文化路口,影響交通安全之虞,也引發討論,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循線查出連人帶馬在苗21線11.9公里處附近休息,員警趕赴現場查獲。
警方調查,鄧姓(52歲)、蔡姓(52歲)、傅姓(59歲)男子昨天將3匹馬貨車載運到南庄鄉台3線、縣道124乙線口附近,分騎往南庄鄉市區及神仙谷方向,騎了約20公里,3人均坦承在道路騎馬。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呼籲,民眾切勿於道路騎乘動物,或從事足以妨礙交通之行為,以維護整體用路環境之安全與順暢,騎馬上路依據道交條例,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可處所有人或行為人300元至600元以罰鍰。若馬匹導致交通事故或涉及酒後騎馬,恐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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