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城隍廟前男女走斑馬線仍遭撞「貼車頭」警:最高罰3萬6
一對男女昨天下午2時許穿越新竹城隍廟前斑馬線時,遭一輛銀色休旅車迎面撞上,男子在撞擊瞬間整個人被頂起、重重摔上引擎蓋,畫面驚險萬分,引發熱議。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報案,但駕駛行為已違規,最重可開罰3萬6000元並吊扣駕照。
有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貼出畫面,事發當時一對男女正緩步通過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未料一輛銀色休旅車竟未減速禮讓行人,直接撞上正在過馬路的這對男女,男子整個人被拋起壓上車頭,身體重重貼在引擎蓋上,女子也被撞得踉蹌後退。原PO表示:「被撞的火很大,開車的看起來是60多歲的夫妻 他們一直道歉」。
行車紀錄器畫面被上傳網路後,引發兩派網友論戰。有網友痛批駕駛視線不良、反應遲緩,質疑是否因車窗過黑或高齡影響判斷能力,直言「這次是撞人,下次可能更嚴重」;也有人反過來提醒行人,認為即便擁有路權,仍應提高警覺,「法規贏了不代表安全」。
警方表示,本案尚未接獲民眾報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12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此外,一般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未肇事,則處1200至6000元罰鍰;涉及「肇事」應處1萬8000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
警方呼籲,車輛駕駛人行近路口時應提高警覺,務必「慢看停、禮讓行人優先」,並遵守交通法規,竹市警一分局持續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現行執法標準為汽車前懸、機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若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即構成違規,請用路人注意並共同提升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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