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撞我我不能撞你?」 高雄街頭2男開車互撞釀4傷都遭收押
方姓男子3月16日下午3時許行經高雄市河堤路時,與開在前方的鄒姓老翁一家發生糾紛,鄒妻和鄒兒下車理論時,被方男開車撞傷,鄒男氣不過上車,連撞方男轎車3次,兩人被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檢方複訊後聲押鄒男獲准,方男7萬元交保,事後檢警查出新事證,發現方男不顧女友蓄意衝撞,將他重新拘提後聲押獲准。
三民二分局警方調查,49 歲方姓男子16日下午3時45分許駕車搭載45歲吳姓女友,行經三民區河堤路與敦煌路口時,66歲鄒姓男子正好開車載著67歲張姓妻子及39歲兒子行經該處路口。
當時方男見鄒男駕車右轉卻未打方向燈,至聯興路與敦煌路口時,對鄒男按喇叭示警,鄒男一家三口惱羞成怒,下車理論,鄒的兒子持棍作勢要打人,鄒男則打開副駕駛座車門,繞過吳女追打方男。
方男情急下,欲換檔倒車駛離現場,沒料,換檔時卻不慎打成D檔,導致車輛暴衝,撞及鄒男妻子及兒子,鄒男見妻兒受傷,隨即上車怒駕車來回衝撞方男轎車,連撞3次後才停下,鄒男下車還不斷碎念「為什麼你能撞我我不能撞你?」
事故造成乘客鄒男的兒子頭部撕裂傷、妻子手、腳擦挫傷;另方男手、胸擦挫傷,頸部拉傷,女友吳女頭部、手、腳擦挫傷;另方男的車頭及車身毀損,鄒男的車頭凹陷,4傷者分別被送醫治療。
警方複訊後,鄒男被依殺人未遂罪,方男則依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檢方17日下午複訊後,認為鄒男行為已達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等罪,考量他有反覆實施之虞,依殺人未遂罪聲押獲准。
檢方原本認定方男是被害人,複訊後以7萬元交保,但隨著發現新事證,發現方男於事發前曾蓄意撞擊鄒男妻小,導致鄒男兒子一度入住加護病房,且不顧車上女友勸阻,認定方男同樣涉及殺人未遂罪,將他重新拘提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