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拋錨車竟是死亡陷阱 未設警示釀後方追撞1死2傷

前天深夜國道1號北向45公里桃園路段有輛五門廂式轎車行經突然在中縣車道熄火,後方大型貨櫃車宇姓駕駛見狀減速停車,詎料,跟在後方凌志轎車熊姓駕駛未注意當場撞上大貨車尾部,不僅受困車內,後座王、馬姓男女乘客送醫,王男死亡,各車駕駛均無酒駕,肇事責任待釐清。

國道公路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晚間10時40分據報,分別轉通報第一公路警察大隊、及轄區桃市消防隊人員到場處理,救難人員費盡力氣將車體破壞,才能在擠壓變形的車體及車頭處,救出受困駕駛座的熊男,檢傷發現,隨即發現,後座還有受傷的59歲王姓男子與52歲馬姓女子,緊急將同車3人送林口長庚檢查。

國道公路警察表示,27歲吳女行經北上45公里處突然熄火減速,後方駕駛大貨車36歲宇姓男子見狀,趕緊跟著停車,但行駛於大貨車後方的凌志駛車駕駛則疏於注意車前狀況,當場追撞大貨車尾部,造成車頭全毀,自己受困扭曲變形的駕駛座上,後座男女乘客事故發生後,因受到撞擊受傷,緊急送往林口搶救,但因王男意識不清點,狀況危急,送醫仍不治。

大貨車後方的凌志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減速,當場撞上大貨車尾部,造成駕駛自己及同車男女友人受傷送醫,王男稍後傷重不治。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大貨車後方的凌志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減速,當場撞上大貨車尾部,造成駕駛自己及同車男女友人受傷送醫,王男稍後傷重不治。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大貨車後方的凌志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減速,當場撞上大貨車尾部,造成駕駛自己及同車男女友人受傷送醫,王男稍後傷重不治。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大貨車後方的凌志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減速,當場撞上大貨車尾部,造成駕駛自己及同車男女友人受傷送醫,王男稍後傷重不治。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吳姓年輕女子前天深夜駕五門廂式轎車行經國1北上45公里處,車輛疑似故障熄火動彈不得,後方大貨車見狀減速停車,卻沒料到,大貨車後方的凌志轎車未減速,當場撞上大貨車尾部,造成駕駛自己及同車男女友人受傷送醫,王男稍後傷重不治。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吳姓年輕女子前天深夜駕五門廂式轎車行經國1北上45公里處,車輛疑似故障熄火動彈不得,後方大貨車見狀減速停車,卻沒料到,大貨車後方的凌志轎車未減速,當場撞上大貨車尾部,造成駕駛自己及同車男女友人受傷送醫,王男稍後傷重不治。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國道 桃園 乘客 車禍

延伸閱讀

罕見意外…日男落軌遭列車撞飛「反彈回月台」20多歲台女被波及送醫

國道3號南港路段火燒車 駕駛逃生警消人員趕到灌救

高雄富邦BOT工地鋼筋高空落地 砸傷2車釀1死原因曝光

影/新北7旬翁騎車左搖右晃遭貨車碰撞命危 員警現場CPR送醫

相關新聞

九份1家民宿熱水器通風不良 4英國遊客不適凌晨搭計程車就醫保命

新北市九份地區1家民宿投宿的4名英國籍遊客,昨晚感到頭昏、噁心,今晨仍然不適就醫。醫師檢查發現輕微一氧化碳中毒,治療後無大礙。消防人員獲報到民宿量測CO數值在安全數值內,但安裝熱水器的2樓陽台通風不良,已要求改善。

密室逃脫扮吊死鬼出意外 女員工勒頸一度命危、家屬提告

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一處密室逃脫場所昨晚發生驚悚工作意外。30歲吳姓女員工在恐怖主題關卡扮演「吊死鬼」角色,演出過程疑似因繩索操作或安全防護出問題,導致吳女頸部遭勒住窒息。消防局昨晚7時許獲報到場時,吳女當時沒有生命徵象,緊急送往北醫搶救後,目前暫無生命危險。

板橋怪男持刀碎念「颱風快來了趕快走」 民眾嚇壞警到場逮人

新北市潛姓男子昨天下午5時許至板橋區大漢橋下籃球場閒晃,手中握著一把短刀,面對打籃球民眾口中不斷喃喃自語:「颱風快來了,趕快離開。」民眾見狀立即報警。海山警獲報到場在附近查獲潛男並起出短刀1把,詢後依社維法移請裁處。

影/兒子遭控帶頭打人?前立委曾蔡美佐被攻擊受傷 北港朝天宮董座回應

雲林縣北港鎮前立委曾蔡美佐住家昨天遭30名白衣男子群體攻擊,曾蔡美佐被推倒受傷住院,警方傳喚10人到案,1人被羈押其餘交保,事件今天持續發酵,自稱曾蔡美佐家屬及網路有人點名指控,直指北港朝天宮董事長蔡咏鍀的兒子涉案,檢警今再傳10人,其中包括蔡咏鍀兒子蔡晉財。

影/「詠心,我永遠愛妳!」 女警未婚夫淚表心聲:會再認出妳

台南市警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女警鄭詠心上月28日車禍身亡,今天在台南市立殯儀館舉行告別式,鄭詠心披婚紗躺棺木中,上午10時開放親友瞻仰遺容;她的龍姓男友列未婚夫,在靈堂前表達心聲「如果有一天,我們能夠再

五股嚴重車禍!騎士撞轎車噴飛山坡 腳掌斷裂獨留機車上驚悚畫面曝

新北市28歲盧男今天上午10時許騎車行經五股區民義路時,疑過彎不慎跨越至對向車道,與對向36歲林男駕駛的轎車對撞。巨大撞擊力導致盧男左腿骨折、腳掌斷裂殘肢留在機車上,人則墜落山坡。救護人員到場將盧男救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