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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里撞倒30歲男騎士竟「落跑」引公憤 小貨車下場慘了
30歲黃姓男子昨騎機車行經台中市大里區大明路與永隆路口時,與同向行駛的小貨車發生碰撞,黃男連人帶車當場倒地,小貨車竟「落跑」加速離去,讓人傻眼引公憤。警方強調,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停留現場,並報警處理,若因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最重可處吊銷其駕駛執照等重罰。
昨天上午9時24分,黃男騎機車沿大明路往爽文路方向直行,在行經永隆路口時,與一輛同向小貨車發生碰撞,衝擊力道導致黃男連人帶機車倒地,所幸他僅手部擦傷,意識清楚,事後自行就醫處理。
現場小貨車駕駛在事故發生後,並未停車查看或報警,直接離開現場,引發爭議。警方表示,黃男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責任仍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同時也將追查該輛小貨車駕駛身分究辦。
警方強調,若發生交通事故,縱然無人受傷,仍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置或採取相關措施,不能以為沒事或自認為無肇事責任就不報警,違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如果是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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