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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男騎士安全帽「戴鬆鬆」吃罰單 信義分局被質疑擾民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男子今凌晨騎機車被警方攔查,警員認定他未繫緊安全帽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交通違規,事後該男上網貼文質疑擾民。北市信義警分局表示,該男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有疑義可提出申訴。
這名男騎士貼文指出,警員表示他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稱帽子很鬆、不能左右晃動,他質疑警員的安全帽也很鬆,警員回答有疑慮可申訴,他清楚報身分證字號3次,警員刻意打錯說他謊報,警察擾民。
信義分局表示,六張犁派出所警員今凌晨1時許巡經信義路5段與莊敬路口,發現該男疑交通違規,攔停查證,檢視他所戴安全帽有繫扣環,惟明顯未繫緊帽帶,致無法將安全帽穩固戴於頭上,依道交條例第31條第6項舉發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分局表示,舉發過程,該男以極快語速提供身分證字號,警員再次向其確認時,該男以撥打手機為由拒絕回應,並無該男所指警員刁難情事。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第3款,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依道交條例第31條第6項,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處駕駛500元罰鍰。
分局表示,倘民眾對違規舉發有疑義,得依道交條例第9條規定,向分局或裁決機關提出交通違規申訴,以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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