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見了?雲林驚傳2男子殺狗吃肉 其中1人已六度犯案被逮
雲林縣驚傳殺狗案,虎尾警分局日前接獲報案,指家中飼養的狗不見了,懷疑遭人捕捉、宰殺,警方與動植物防疫所循線逮捕2名70多歲吳姓男子,2人坦承殺狗食用,其中一人已是第6次犯案被逮,全案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送辦。
虎尾分局轄內派出所本月10日接獲元長鄉民眾報案,指稱其飼養的家犬疑遭人捕捉並宰殺。警方立即通報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共同調查,並依據報案人提供線索及周邊監視器畫面,鎖定72歲吳嫌、71歲吳男涉嫌共同犯案,經連續兩天查訪與約談,涉案人已坦承犯行,後續將待相關跡證比對及檢驗結果確認後,依法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防疫所調查指出,2名嫌犯隨機捕捉2隻狗,一人負責載運、一人宰殺,並供稱狗肉都已吃下肚,防疫人員隨即在現場針對刀具及環境疑似殘留的毛髮、組織殘渣等採樣送驗,但在現場冰櫃與相關可疑地點尚未發現屠體或內臟等物證。
據了解,負責宰殺的吳姓嫌犯已是殺狗累犯,2004至2006年曾犯3案,2013年再度犯案被判刑3個月、2022年再犯被防疫所處以最重裁罰25萬元罰鍰,沒想到今年3月再度犯案。
防疫所指出,2名嫌犯已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2條「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規定,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得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後續將由警方彙整相關事證,報請檢察官依法偵辦。民眾若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或傷害犬貓情形,應即時向轄區派出所或撥打縣民服務專線1999通報。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