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百想藝術大賞意外一籮筐…女星紅毯慘跌站不起 主持人嚇壞衝上去

兒子帶頭打人?前立委遭惡煞攻擊倒地 北港朝天宮董座回應

預售屋拖超過2年才交屋 法院判建商要賠750萬元給住戶

高雄市楠梓區某大樓建案爆延遲交屋糾紛,15名承購戶不滿建商逾期2年多才取得使用執照,憤而提告求償遲延違約金,建商在法庭上以各種理由一口氣要求展延工期892.5天,並主張交屋坪數大於合約,住戶應補繳差價來抵銷違約金,但法官不採信,判建商敗訴,需賠償給15名住戶共計750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15名承購戶在2018年到2020年之前,分別以328萬至1060萬元不等的總價,購買到該建案預售屋,雙方買賣契約明定,建商應於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若逾期,每日須按已繳房地價款的萬分之5計算遲延利息給買方。

然而該建案遲至2024年7月3日才順利取得使照,扣除約定期限,實際逾期竟高達825天,氣得承購戶拿出合約向法院提告建商索賠。

面對鉅額違約金,建商在法庭上提出5項理由抗辯,主張有不可歸責之事由應展延工期,包含疫情三級警戒與後續影響導致工期延誤130.5天、颱風停班課8天、降雨逾80毫米致無法施工181天,以及建案所在地的里長要求星期日不得施工導致工期大幅延宕573天。

建商主張當年簽約未預料到疫情爆發,要求法院依情事變更原則減少違約金,同時反咬住戶,稱實際點交的房屋坪數大於契約面積,依約住戶須找補最高2%的差額價金,每戶約2萬至10萬元不等,要求以此抵銷遲延違約金。

不過法官經調查後逐一駁回,打臉建商,認為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政府並未強制建築工地停工,建商也無法提出具體缺工缺料的證明,而降雨因素,建商同樣未舉證具體影響了哪些無法施作的工程項目。

至於里長禁施工一事,法院傳喚當地里長作證,里長表示,考量噪音僅是建議建商周日不要施工,並無強制力,法官更直指,建商在簽約評估履約能力時,本就該將周休二日的常態施工頻率納入考量,豈能事後作為展延藉口。

在坪數爭議上,法官發現雙方在交屋驗收時,皆已簽名蓋章確認結清各項費用,當時建商隻字未提面積誤差,代表雙方已確認點交完畢,建商事後無權再要求結算抵銷。

高雄地院法院認定建商提出的8天颱風假中,只有落在原定完工期限內的3天颱風假符合不可抗力標準,准予展延3天工期,其餘延遲皆屬建商責任,經扣除3天後,法院依據買賣契約條款,判決建商須賠償15名住戶27萬餘元至87萬餘元不等的遲延利息,合計約750萬餘元。

高雄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高雄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建案 三級警戒 住戶 建商 預售屋

延伸閱讀

飆漲5倍 500坪工地 土方處理費上億

北市蛋黃區興隆整宅 AB基地都更兩樣情

地震逾1年遲未拆除!台南來亞危樓市府代拆 交維措施是挑戰

天坑案辯結楊文科遭求刑10年 楊駁私交指控:若違法怎會主動移送?

相關新聞

偷拍案延燒 愛爾麗集團向社會大眾道歉 開放全面退費

愛爾麗偷拍案,多名網友在Threads抱怨,昨天去分店要求退費,被以配合調查中為由推託,引起討論。愛爾麗集團稍早在官方臉書粉專發聲明,向所有消費者、會員及社會大眾致歉,針對消費者提出退費及相關權益問題

中天主播「馬德」林宸佑涉共諜案 明將起訴移審法院

中天前主播「馬德」林宸佑被控涉嫌收受中國大陸資金,不僅利用節目操縱輿論,更充當白手套行賄現退役軍人以刺探國軍軍事機密,橋頭地檢署歷經數月偵辦,預計明天將他提起公訴,並移審橋頭地方法院,由院方裁定是否接

高雄美濃大峽谷疑有幕後大咖 律師點出「參與程度更深者未被羈押」

涉嫌參與高雄美濃大峽谷的被告之一石麗君,因羈押期限將屆,橋頭地方法院前天召開延押訊問庭,但開庭時石麗君的辯護律師展開激烈防禦,當庭質疑「尚有參與程度更深,且與其餘共犯陳述情節差異更大之共犯未遭羈押」希

掌摑亞太球場工讀生成傷引發公憤 房仲男被依傷害罪起訴

49歲蔣天浩3月29日在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成棒主球場啟用、賴清德總統親臨觀賽的首場中華職棒例行賽場邊,掌摑20歲蔡姓工讀生,引爆網友公憤;蔣被公司開除,中職也將蔣列入球場黑名單,禁止進入任何中職賽事

台中男假扮起訴柯文哲檢察官林俊言 遭搜索辯:是在反串

台中賈姓男子去年假冒起訴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言,還下載林穿著檢察官法袍照片,當成LINE大頭貼並將帳號改成林,在「監督時政-良善護台」群組大肆放話、互嗆政治立場,賈遭搜索送辦還辯稱

雲云前董座曾志新殺死技術長案 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

雲云科技前董事長曾志新懷疑梁姓技術長竊取公司機密,談判時持刀刺梁9刀致死,再吞刀自傷;曾認罪,檢方對他求處無期徒刑,曾的律師建請判刑10年,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宣判,依殺人罪判處曾無期徒刑。可上訴。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