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3月1日起加強取締大型車6項違規 降低車禍傷亡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分析,大型車一旦發生事故常造成嚴重車禍傷亡案件,桃市今(2026)年迄今因大型車交通事故導致死亡計4件,其中1及2月各發生2件,占整體A1交通事故22.22%,肇事原因以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違規停車及酒駕等為主。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改善行人用路安全,培養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與秩序,市警局自3月1日起至31日止,展開連續1個月「強化交通安全執法」,警方將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嚴重超速、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及大型車輛違規等6項違規,加強稽查取締工作。

交大隊長林東星說明,此次專案重點鎖定「大型車交通違規」、「酒後駕車」及「闖紅燈」等高風險行為執法,將於交通往來要道及易發生交通事故之路口(段)執行,希望藉由執法作為,讓民眾建立開車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更希望提升執法見警率,讓交通事故傷亡數下降,
林東星呼籲駕駛人,行車一定要停讓行人並保持安全距離,既維護他人,也同時保護自己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也提醒市民,大型車因車體龐大、視野死角多、煞車距離長,一旦肇事往往造成嚴重傷亡,用路人行經大型車周邊務必提高警覺,避免併行並保持安全距離。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警3/1起加強取締大型車6項違規 降低車禍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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