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桃園愛心米過期疑雲真相曝光 市府:高雄業者誤用2018樣品袋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上(1)月31日攜手民間辦理寒冬送暖活動,發放愛心物資給弱勢家庭,卻有民眾拿到包裝顯示已過期8年的愛心米。對此,桃園市新聞處今(4)日回應,該批愛心米由善心人士向位於高雄市的業者購買,業者坦承誤用標示有效日期2018之樣品袋,已發更正公告並寄送正確標示產品更換。

新聞處表示,有關桃園區公所辦理寒冬送暖活動所發放愛心白米效期疑慮,該批白米由善心民眾向位於高雄的業者聯繫購買,由業者寄送到桃園。針對部分包裝效期標示問題,業者已發布聲明表示為其內部作業疏失,誤植非本年度日期所致。考量該情形涉及食品衛生安全,桃園區公所已依程序通報,並由桃園衛生局移請販售地高雄市衛生局進行稽查確認,以確保食品安全與民眾權益。
高雄市衛生局今日上午派員查察,現場架上及倉庫未發現逾期米。業者向衛生局說明,公司販售的米約一周進貨一次,到貨後進行包裝及標示日期,該批米來源為花蓮縣所轄農會,並提供相關進貨單據備查,此次疏失為業者誤用標示有效日期2018之樣品袋所致,已發更正公告並寄送正確標示產品更換。對此,衛生局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裁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市府強調,未來將要求相關單位持續強化物資收受與查核機制,確保活動品質與民眾權益,將每一份愛心都能讓市民安心。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園愛心米過期疑雲真相曝光 市府:高雄業者誤用2018樣品袋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