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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屁孩恐嚇景美夜市5攤商「不交保護費生意換人」 北檢起訴求刑1年
台北市景美夜市5家攤商去年被恐嚇收保護費,引發關注,年僅18歲黃柏勳涉和朋友馮炫閩、徐瑋駿言語恐嚇海產店、麵店、牛排店、麻油雞店「若不交保護費,生意要換別人來做」等語,店家均未交付金錢,報案提告。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恐嚇未遂罪嫌起訴3人,求刑1年,另通緝共犯李育修,陳姓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
黃等3人去年9月被拘提到案,黃否認恐嚇,稱是收取租金,馮、徐則稱受黃指使,不知事由。警方清查,景美夜市該處地主屬「宗親會」,未有地主出面主張要收租,黃無業,馮、徐從事粗工,均無幫派註記。
起訴指出,18歲黃柏勳和通緝中的李育修去年9月3日騎機車到景美夜市,言語恐嚇、威脅海產餐廳負責人「讓你們經營很久,我們要把店接回去,給你們一個禮拜的時間」、「現在換我們來做,不然你們每個月看多少給我們」
3天後,黃又夥同20歲馮炫閩、20歲徐瑋駿及17歲陳姓少年到場,涉恐嚇麵店、牛排店、海產店、麻油雞店攤商「知道你們這家店沒有產權也沒有再繳租金」、「我們也要過生活需要生活費」、「若不交保護費,生意要換別人來做」等語,讓店家心生畏懼,進而企圖索取生活費。
全案攤商負責人報案,且均沒有交付財物,黃等人未遂。檢方認定,黃、馮、徐等3人以恐嚇、脅迫手段在公眾得出入,人潮聚集場所恫嚇景美夜市攤商,已收取保護費,致社會產生恐慌與不安,其等行為經媒體報導成為社會矚目案件,為維護社會治安與司法公信力,建請法院科以嚴厲刑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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