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威力彩頭獎13.5億開獎!一夜發財致富密碼出爐

美國傳已擱置多項對中技術限制 包含不封殺TP-Link網通廠轉單沒了?

「玩弄我的身體」地理男師奪童貞 受害者怒撕天主教榜樣偽裝:令人作嘔

車禍0肇責變100%...「手動更新」初判表惹議 內湖警認錯了

北市一起交通事故遭爆初判表疑雲,當事人陳情起初他無肇責,後來警方搞錯更正,對方保險公司持「手寫塗改」且「蓋有警章」的初判表索賠,讓他肇責翻轉成100%,議員質疑員警私下塗改已違法。警局坦承交通事故文件製作疏失,從嚴究責幹部及承辦人員並處申誡。

該事故發生於去年10月27日內湖舊宗路與民權東路六段路口,內湖警分局初判劉姓駕駛跨越行車導引線未注意其他車輛,而廖姓駕駛則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不過,警方因行政疏失而引發後續爭議。

劉先生拿到警方12月9日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指對方「跨越行車導引線未注意其他車輛」,自己則被認定「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他依此結果與對方和解。今年1月19日,劉接獲對方保險公司通知並要求負全額賠償責任,保險員出示一份手改的初判表,雙方肇責互換,塗改處蓋有承辦員警的職章,劉身為當事人卻毫不知情。

接獲劉先生陳情的議員張斯綱說,不只員警私下塗改該份「幽靈初判表」,未經法定覆議程序且未即時同步更新至交通警察大隊系統,警方還錯置交通事故現場圖,明顯違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行政程序法規,導他質疑是否存在不當外力介入,要求警局調查。

內湖分局坦承錯誤,廖姓駕駛發現初判表疑有錯誤,1月13日前往內湖交通分隊反映,承辦員警查證後更正,但未依規定循正式更正程序,而便宜行事以手寫塗改並核章,處置流程確有瑕疵。另調閱駐地監視器畫面及相關事證,確認是民眾至交通分隊申請更正,未發現關說、施壓或餽贈等影響員警執法。

交通事故現場圖上傳錯置部分,內湖警分局還原是交通分隊承辦人上傳錯誤所致,經更正後,交大1月20日下午已將正確的交通事故現場圖及初判表函送雙方當事人。

內湖分局表示,員警未依規定程序更正文件,且單位主管未落實督導管控,應負連帶責任,已責由督察人員調查釐清責任。依規定從嚴究責,分別核予交通組長、交通分隊分隊長各申誡1次,事故分析人員申誡2次、事故處理人員申誡1次;另將加強覆核機制、教育訓練,使員警處理事故程序更臻完備。

內湖分局說,轄內交通事故處理量長期居北市前列,去年事故處理量1萬393件位居第四,勤務與文書作業負荷繁重。該案是在高業務量情況下,承辦人員未能確實落實標準作業程序所致的個案性疏失。

內湖警分局坦承,承辦員警未依規定循正式更正程序,而便宜行事以手寫塗改並核章,處置流程確有瑕疵。圖/張斯綱研究室提供
內湖警分局坦承,承辦員警未依規定循正式更正程序,而便宜行事以手寫塗改並核章,處置流程確有瑕疵。圖/張斯綱研究室提供
北市警方去年12月9日的初步分析研判表顯示,廖姓駕駛「跨越行車導引線未注意其他車輛」,劉姓駕駛則被認定「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圖/張斯綱研究室提供
北市警方去年12月9日的初步分析研判表顯示,廖姓駕駛「跨越行車導引線未注意其他車輛」,劉姓駕駛則被認定「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圖/張斯綱研究室提供

交通事故 內湖 保險 車禍

延伸閱讀

獨/三峽貨車撞機車釀1死1傷今相驗 肇事駕駛低頭沉默不發一語

高雄福特電動野馬遭機車追撞 右車門遭撞凹、騎士腳輕傷

長虹攜新紡 內湖蓋頂辦

內湖禮客20周年改裝出清!歷年最優回饋全面1折起、滿千再抽iPhone 17

相關新聞

又燒了!台南城西掩埋場1年內第5度起火 消防搶救16小時撲滅殘火

台南市安南區城西掩埋場近一年來已4度起火,昨天上午9時許,三期掩埋場再傳火警,現場燒燬廢棄物,消防局出動搶救;原以為上午...

北市信義區工安意外!工人12樓墜落7樓鷹架 意識清楚送醫急救

台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某建案工地發生工安意外,64歲工人林姓男子今上午9時許施工時,從12樓外側鷹架跌落至7樓外側鷹架...

驚到波麗士!新竹貨車「迎面衝撞」派出所 撞擊力道驚人車頭全毀

50歲史姓男子今天上午10點45分左右駕駛貨運車行經新竹市區,期間疑似精神不濟,竟直接將貨車撞往東門派出所前,隨後迎面撞...

稱陳情多年未果赴北捷2站縱火「想引關注」 72歲翁陳情信曝光

72歲曾姓老翁今接連在北捷大安森林公園站、善導寺站男廁縱火,幸無人傷;警方查出他是台中市神岡區中山路「大夫第」自辦重劃區...

竹聯幫總護法吳敦過世...享壽77歲 「江南案」三大殺手全逝世

竹聯幫前總護法、影視製作人吳敦3日辭世,享壽77歲,家屬發布訃聞指出,吳敦在2月3日上午6時30分壽終正寢,告別式預計在...

國1南向彰化路段5車追撞1小貨車翻覆 「紫爆」回堵2公里

用路人快改道。高速公路局表示,今天上午10時3分,在國道1號南向197.3K彰化路段,發生2輛自小客車和3輛小貨車追撞事...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