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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越籍男跨年歡慶直播賣煙火 新年遭逮捕最高罰30萬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於昨晚10時許,會同警方查獲一名疑似逃逸的越南籍陳姓移工,於其個人住所內非法儲存大量爆竹煙火,並在跨年夜透過網路直播方式販售,經確認違規屬實後,後續將依規定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檢舉後,隨即展開蒐證,以網路釣魚方式約定面交時間與地點,會同消防人員當場查緝,成功將該名移工控制,並隨後前往其居所進行查察。
現場查獲多種爆竹煙火,其中屬認可種類的爆竹煙火火藥量高達33公斤,未經認可的爆竹煙火總重亦達17.5公斤,包含舞台煙火、爆竹及專業煙火彈等。其行為已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非法儲存及販售爆竹煙火,後續警消將詳細清查後依規定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大隊大隊長賴志忠呼籲,業者販賣爆竹煙火務必取得相關認證與許可,民眾購買爆竹煙火時應選購有認可標示的商品,欲施放爆竹煙火應避開政府公告禁止施放區域,並於規定合法時間內施放,共同維護公共環境安寧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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