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營運需求」凌駕工安?新光三越氣爆挖斷瓦斯管關鍵畫面曝光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2月13日氣爆釀5死38傷,台中地檢署今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新光總公司等13人。新光負責承辦中港店12樓美食街裝修的主管、承辦人坦言,為達成總公司「營運需求」沒申請裝修許可就命廠商施工,多人甚至不清楚有無瓦斯總開關、關閉與否,層層疏失才釀嚴重工安。
中檢起訴指出,中港店施作改裝工程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沒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就進場,且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後,未採取有效替代防護措施,加上施工前又沒確實關閉12樓瓦斯總開關及分歧開關,才導致瓦斯主幹管遭扯落破損後外洩,經達爆炸濃度後遇熱源引發氣爆。
檢方訊時,中港店長許宜敬知悉工程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也沒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但供稱是「有時間差」才被耽擱,施工前也沒確認12樓瓦斯供應狀態,中港店也沒特別對瓦斯工程防範,且他自己也是營業出身,認為由營業部人員巡視工地,是「很平常的事。」以往做法也如此。
新光總店的滑姓副理則說,施工現場明確畫歸由中港店負責,總公司理論上不需派員到場指揮監督,且總公司為了達成「營運需求」而在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下,就命廠商進場施工。
總店吳姓課員說,他是第一次承辦美食街改裝案,不知工地由誰指揮監督,他曾提醒注意瓦斯管線安全,卻不清楚現場誰掌控。中港店謝姓組長兼防火管理人認為,欣中天然氣公司依程序拆瓦斯表,且憑「自身感覺」認為欣中本於專業,應要關閉12樓瓦斯總開關。
中港店電機組李姓班長稱,他不清楚12樓瓦斯是否有總開關,且欣中10日拆瓦斯表後,「應該」要處理好所有瓦斯安全問題,也不知拆除瓦斯感知器後,現場如何確保瓦斯外洩問題。
陳姓裝修業者說,13日一早10點多到12樓確認瓦斯,發現北側天花板仍有10處開關未關閉,逐一關閉後沒有請中港店聯繫欣中,或請求調閱原設置瓦斯管線圖說,以確認現場已無瓦斯持續供應。他也直言,中港店沒告知工程存在「爆炸」危險,他也沒轉知下包商。
李姓工人表示,當天開怪手時,有被交代不要拆天花板、不要動到管線,但他看不到天花板上方管線,拆除隔間牆不慎挖斷水管,氣爆前眼角餘光看見紅色火光、熱流自左側噴過來,左臉被燒傷。
受傷的姜姓樓館指出,氣爆當天11點30分,林姓女樓館曾傳訊稱「UQ反應G跟試衣間附近有比較濃的瓦斯味,己通知電機過去看」,自己因剛入職1個月,就在林及另名陳姓樓館陪同下前往查看,未料氣爆造成林女、陳男2名樓館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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