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案釀5死38傷偵結 台中都發局:遺憾,請記取教訓
新光三越台中店今年2月13日發生氣爆釀5死38傷,台中地檢署今偵結,依過失致死、職安法等起訴台中店長許宜敬、總公司滑姓副理等13人。台中市都發局說,都發局已依法開罰、勒令停止使用,和依規核准恢復使用等,對業者違法施工造成公安問題深表遺憾,並請業者記取教訓,也呼籲各相關業者施工或室內裝修務必依規申請和注意公安,且持續精進管理機制,以維公共安全。
都發局說明,本案先前已依建築法對建築物所有權人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因管理不善,引發氣爆,致外牆破損造成危害,涉及未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違反建築法77條及91條規定,分別於2月13日及2月18日裁罰2次合計60萬元,並要求立即改善並勒令停止使用達200多天。
都發局指出,新光三越恢復使用程序除依建築法及「台中市建築物恢復使用及供水供電審查作業要點」辦理外,並以優於法令的最嚴格標準要求全棟修復完成,各樓層一併安全檢查及整體修復,以及修復完成後由新光三越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及都發局委託第四方公正單位認證和勘驗符合等五要項。
都發局說明,針對新光事件後,台中市的精進作為主要包括,一、建立室內裝修全民督工制度強化室修安全,都發局今年5月7日起針對超過300平方公尺的餐廳,或其他主用途附設餐廳參照一般營建工程之工程告示牌設置及許可證告示,作施工資訊揭露(含:核准日期文號、相關施工廠商聯絡資料及申請種類等資訊),經查已有45案申請。二、已依規建議中央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立「瓦斯檢查合格證」或「瓦斯合格標章」,未來納入公安檢查申報必備文件。
都發局強調,公共安全無捷徑,涉及任何施工和室內裝修等,須依法申請、依法管理。都發局將持續檢討、精進制度,並與相關機關保持密切合作,構築更完整的公共安全防護網,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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