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光復節撕毀國旗到案 他在警分局前嗆:這不是我們的國家
台灣基進黨在今年光復節發起「破除光復謊言」遊行,活動中因撕毀中華民國國旗,引發侮辱國旗罪爭議,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羅宜遭警方通知到案說明。羅宜今天前往中正一警分局應訊,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也到場陪同,王興煥在警分局外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才是主謀」,並再次撕毀國旗,主張相關行為屬言論自由。
2人在警分局外,拿著A4大小彩色影印的中華民國國旗紙張,上演「行動劇」,王興煥語氣激昂的說,「如果真的要偵查、起訴、偵辦,那一天整個活動主辦的主謀是我,不應該只是偵辦羅宜」,強調如果不清楚誰是主謀,那在這邊再撕毀一次國旗,更嗆「我不認為這是我們的國家,我主張撕毀國旗屬於言論自由,無罪」。
王興煥表示,該場活動有一項環節,就是撕毀中華民國國旗,台灣基進是主辦單位,整個活動都是由他策畫,羅宜因為街頭運動經驗豐富,被邀請當主持人,沒想到卻因活動中有撕毀中華民國國旗的行為反而收到通知書。
羅宜表示,現行刑法第160條「侮辱國旗、國徽罪」是否仍具備存續必要,社會應重新檢視,他說,過去也有相關案件被法院移送憲法法庭審理,但目前憲法法庭因藍白陣營意見僵持而無法運作,讓相關爭議遲遲無法獲得釐清。
羅宜說,他不認同中華民國國名,認為英文「Republic of China」在國際上造成台灣人長期困擾,甚至引發「台灣是不是中國一部分」的誤解,質疑以國旗罪限縮民眾表意自由,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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