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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男酒駕撞死婦人還逃逸赴約車震 檢方籲重判
嘉義34歲楊姓男子被控於去年5月間酒後高速駕車,追撞六旬陳姓婦人致死並肇事逃逸,案件日進入國民參與審判程序。檢方指出,楊男撞人後不僅逃離現場,竟仍前往超商接載女網友發生性行為,行為惡性重大,將建請處以重刑。
起訴書表示,去年5月7日深夜,楊男酒後駕車行經嘉義市民生南路、垂楊路口時,追撞剛下車步行的陳姓婦人,巨力撞擊使陳婦當場彈飛至對向車道,送醫後仍不治身亡。楊男肇事後立刻加速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於2小時後在嘉義縣水上鄉住處將其逮捕,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5毫克。
庭上播放的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楊男撞人瞬間大叫一聲,隨即逃逸,並前往民生北路與已相約的女網友會面。2人停車於路邊發生性行為,其間楊男還折返經過事故現場,清楚看到救護車卻無任何通報行為。事後,他向女網友稱「已醉茫了」,要對方自行搭計程車回家。
該名女網友今日出庭作證,指自己發現車頭凹陷後詢問楊男,對方才稱曾「發生車禍」,且承認喝酒。
檢方指出,楊男到案後一度否認撞人,稱只是「撞到東西」,也否認酒駕,辯稱是返家後才飲酒。直到遭檢方起訴後才坦承酒駕與撞人,並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
檢方強調,楊男酒後高速撞人致死、逃逸、未及時報案,且仍急著赴約從事性行為,事後在警方與檢方調查期間多次否認犯行,足見犯後態度不佳,將向合議庭建請重判。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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