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駕撞死行人肇逃等惡性重大 嘉檢盼求重刑
嘉義縣楊姓男子被控去年5月間酒後駕車高速追撞行人陳姓婦人致死,全案今天進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檢方認為楊男肇逃等惡性重大,將建請求重刑。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34歲楊男於去年5月7日深夜酒後駕車行駛於嘉義市民生南路由南往北方向,在欲行經垂楊路口時,追撞剛從汽車下車行走的6旬陳姓婦人,陳婦當場彈飛至對向車道,倒地不起,緊急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嘉檢表示,楊男肇事後,即加速逃離現場,警方據監視器畫面,於2個小時後,前往楊男位於嘉義縣水上鄉住處逮人,並測得其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5毫克;全案偵結,依酒後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等罪嫌起訴,並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案件今天審理。
全案於上午開庭審理,並播放路口監視器及肇事行車紀錄器畫面,楊男駕車追撞到陳婦時,大叫一聲,即加速逃離,並至民生北路的超商前,載已相約的女網友,楊男折返時,也有經過現場,並可清楚看見救護車,後來楊男就與女網友在路邊車震,事後,楊男告知「已醉茫了」,要女網友自己搭計程車回家。
檢方表示,楊男到案後,否認是撞到人,而是撞到「東西」;否認是酒後發生車禍,而是返家後才喝酒,直到嘉檢偵結起訴後,楊男才坦承酒駕肇事並撞到人,並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
這名女網友今天到庭作證,因汽車車頭凹陷,詢問楊男才知事前有發生車禍,且楊男還告知有喝酒。
檢方說,楊男酒後高速駕車撞到人還肇逃,且急著去載女網友車震,惡性重大,而在檢警詢問時均否認犯行,明天將建請求處重刑。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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