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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隧道「長髮女鬼」拍靈異片3人判罰 法官:驚嚇用路人影響交安
賴姓男子上月某日晚開車行經基隆市中山隧道時,發現疑似「長髮女鬼」,警方將拍片3人送辦,判決結果出爐。李姓等3人坦承為拍攝靈異短片,其中2人是記者,法官認為岩女身著黑衣、黑褲站立於隧道路側,恐驚嚇往來用路人,並可能影響交通安全,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處3人罰鍰5千元。
賴姓男子10月26日晚間7時許,開車行經中山隧道時發現疑似「長髮女鬼」畫面,引發熱議,外界繪聲繪影。警方調出監視器查出真相,一輛汽車違停隧道內,走下1男1女,警方通知3人到案釐清送辦。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江男開租賃小客車搭載2人到該地點,岩女下車後當時身著黑衣、黑褲站立於隧道中間路側,李男則拍攝岩女的影像,恐驚嚇往來用路人,有危害安全之虞。
法官說,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被移送人3人均自承是為拍攝靈異短片。
法官表示,所謂靈異短片,是指與鬼故事有關的影片,3人當知身著黑衣、黑褲站立於隧道路側恐驚嚇往來用路人,並可能影響交通安全,但其均辯稱不知於隧道內拍攝易使其他用路人受到驚嚇並有危害安全之虞,所言「顯屬無稽」。
法官審理指出、3人所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規定,共同實施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的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分別處罰。
法官說,審酌3人對違序行為的客觀事實坦承不諱,考量違反情節、動機,李男從事電影業,岩女及江男擔任記者,分別量處各罰鍰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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