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桃機黃牛違規攬客見警攔查加速逃逸 航警已鎖定身分將逐項開罰
據了解,昨天下午2時許,一名男子駕駛著懸掛租賃車牌的鐵灰色休旅車,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西三路違規攬客,該名駕駛將車輛違停在紅線上,見旅客靠近還下車幫忙將行李放置於車尾行李箱,駕駛按下電動門就先回到車上,見員警上前攔查卻突然加速逃逸,不但電動門還沒完全關閉,車輛逃竄時未使用方向燈還跨越槽化線,甚至差一點撞上員警,行徑惡劣。
航警局保大二隊隊長林威邵表示,昨天下午2時30分許,本局保安大隊警員於第二航廈西三路發現一租賃小客車於轉角畫設有紅線處違停載客,而該名乘客竟是被屢屢在桃機違規攬客而遭到列管的對象所招攬搭車之旅客。現場同仁見狀立即上前要求駕駛停車受檢,不料該名駕駛心虛拒檢、駕車逃逸。為考量現場員警及旅客安全,就沒有強制攔停該車。
林威邵指出,針對本案駕駛與列管黃牛共同違法載客,航警局後續將通知兩人到案說明,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1項,函請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裁處新臺幣九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吊扣駕照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違規招攬旅客之行為,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9-3條第1項第2款,函請民用航空局裁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另該車紅線違規臨時停車、不服警察指揮稽查、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跨越槽化線等交通違規行為,均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得裁處新台幣一萬兩千四百元至三萬六千元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航警局說明,為維護航廈秩序,本局保安大隊全日均編排取締違規攬客勤務,今年度(2025)1至11月,共計取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027件,公路法353件,民用航空法209件,將持續加強巡視入境大廳及其周邊範圍,以遏制類似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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