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基隆女消防員向友人說心事斷訊!分隊車庫內尋獲OHCA急送醫

經典賽/義大利前6局敲3轟6:0領先 墨西哥面臨淘汰危機

告別死板字體!LINE再推全新免費字體 3款選擇、設定方式懶人包一次看

光復受災戶喊告領走慰助金惡意解租 房東家屬駁斥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光復市區泡在水裡。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光復市區泡在水裡。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光復洪災林姓受災戶指控,房東惡意終止租屋合約,將門窗鎖起來,還領取受災戶的慰助金,正在研議對房東提告。房東家屬駁斥稱全是不實指控,尊重房客提告自由。

65歲林姓房客在光復鄉中山路二段承租2間平房,做工作室跟自住用,每月房租新台幣1萬2000元。她說,原本有租約,因承租超過10年,基於信賴原則,每月都直接給房東現金,「從來沒有欠繳過」。

洪災發生後,林姓房客租屋處淹水,生財機具泡壞,屋內積滿淤泥,當時房東要求清理後才能續租,一家人在志工協助下清理完後,才讓她趕上不幸罹難的大姊(小沂姑婆)出殯。

林姓房客的女婿、莊姓家屬說,丈母娘好不容易把家裡整理完,準備開始重建家園,領取捐贈家電時,發現被房東的女兒領走,連民間補助款也領走,看清冊才發現房東女兒的戶籍遷進其中一間租屋門牌,丈母娘卻什麼也領不到。

莊姓家屬說,自行向家電業申請重新安裝的熱水器也被偷走,報警後才歸還,丈母娘向房東詢問補助金跟家電發放,卻被刁難沒有幫忙清理租屋處,還要求下架臉書抱怨貼文,最終雙方談判不攏,房東告知解除租約。

莊姓家屬說,上月25日房東就將大門鎖上,不讓丈母娘進入,目前也正與律師討論,對房東提告。

莊姓家屬說,政府提供修復家園35萬元還沒領取,民間團體發放的慰問金則被房東女兒領走,丈母娘是實際受災戶,卻不在清冊內。

對於租客指控,房東女兒接受媒體電話採訪表示,房客要申請補助、家電都可以自行申請,並沒有阻礙他們,卻要80多歲的爸爸承受這些不實指控跟報導,「我們也是災民,不能這樣指控我們」。

至於被指控偷走熱水器,房東女兒說,原本是擔心會被偷,最後釐清是誤會,也有跟房客解釋過,他們還是不相信,持續訴諸媒體。

房東女兒強調,沒有將大門鎖住,若房客有需要,隨時都可回去拿東西。對於房客要訴諸司法,她說「沒關係,那是他們的自由」。

房東 房客

延伸閱讀

嘉市議員轟丹娜絲風災慰助金作業紊亂 災民怨颱風過3個月無災損照

洪奇昌指大同醫護爭議為不實指控揚言提告 黃國昌:莫名其妙歡迎來告

台南市丹娜絲風災店家1萬元慰助金今發放 申請至年底

花蓮光復鄉洪災佛教界發放慰助金 6歲小沂獲贈20萬元補助

相關新聞

杉林溪遊園接駁車翻落邊坡 陳男OHCA、吳姓5人與賴女受傷名單曝光

南投縣竹山鎮杉林溪自然園區今天發生園區接駁車墜落邊坡事故,車內共8人,包含司機與7名遊客。事故造成7人受傷,其中1人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另有多人出現胸痛、呼吸不順及肋骨疼痛等傷勢。傷者已分別送往竹山秀傳醫院、南投基督教醫院、東華醫院及衛福部南投醫院急救,相關單位正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

杉林溪遊覽車墜谷7人輕重傷1人意識不清 繩索擔架救出送醫

南投縣消防局指出,竹山鎮杉林溪自然園區遊覽車墜落邊坡事故救援已告一段落。車上含司機共7人,已全數被救出,其中6人傷勢較輕,另有1人傷勢較重且一度意識不清,均送醫治療,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杉林溪園區遊覽車墜谷!車上十餘人釀9傷、1人意識不清

南投縣竹山鎮杉林溪自然園區今(9)日發生遊覽車墜谷意外。一輛載有遊客的園區遊園車疑似失控,連人帶車墜落約30至40公尺深的邊坡,車上連同司機共約十餘人。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緊急趕往救援,目前已知至少9人受傷,其中1人意識不清,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洩一地泥...台61線觀音段重大車禍 4車追撞2人OHCA

桃園市觀音區台61線43.7公里北向高架路段,今清晨5時59分發生重大交通事故,1輛曳引車疑似滲漏泥土,導致後方1輛小貨車、1輛吉普車及1輛小客車打滑擦撞,共造成5人受傷,其中2人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目前仍在搶救中。

高山協作北大武山墜谷亡 義搜隊發文悼念「雲霧裡的揹行者」

58歲蔡姓男子昨天上午背物資前往北大武山檜谷山莊時,疑似失足跌落山谷,消防局獲報後前往救援,花了3個多鐘頭才將其救起,但已無生命徵象。蔡男是登山界小有名氣的「峰哥」,義勇特種搜救大隊事後也發文送他一程,「任務結束了,謝謝雲霧裡的揹行者」。

婦沿車前過路遭輾斃 司機稱未察覺異狀嘆「運氣不好」

林姓女子今早搭乘大都會客運41路公車,在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下車後,沿車前過路遭捲入車底,臟器外露當場身亡,警方在公車總站帶回肇事駕駛李姓男子,他情緒低落自認運氣不好,稱未察覺異狀,警詢後將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