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經典賽/捷克守住前7局 直至8局日本周東佑京開轟0:4落後

強烈大陸冷氣團發威 5縣市「低溫恐探10度」一路冷到明早

經典賽/曾豪駒感性發文「一起畢業」 網熱議:將不再接中華隊教頭?

今年酒駕死亡交通事故3件4人 竹市警連續3日強力執法

新竹市竹光路上周日發生酒後駕車、行人違規釀2死悲劇,為有效落實車輛停讓行人及酒駕零容忍,保障用路者通行安全與權益,新竹市警察局今指出,自今日起至11月7日,規畫連續3日執行「不禮讓行人暨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希望杜絕酒駕。

警方表示,經分析,今年迄今酒後駕車A1類交通事故案件為3件4人,與去年同期2件2人比較,增加1件2人,反映部分駕駛人仍存僥倖心理、未能落實酒後不駕車的觀念。

另分析,今年A1類整體交通事故為18件23人,其中,行人死亡3人,與去年同期24件24人,行人死亡11人比較,減少6件1人(行人死亡減少8人),顯示防制行人事故具有成效,故此次大執法除了強力取締酒後駕車行為外,同時在行人穿越頻繁路口提高見警率,防制行人違規及車輛不暫停讓行人違規三者並重,確保車輛駕駛及行人雙方交通安全。

警方呼籲,用路人酒後切勿駕車,如有交通需求,可尋找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計程車,酒駕不僅將自身置於高度風險之中,更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危,強調切勿存有冒險或僥倖心態,務必拒絕酒駕,才不會因一時輕忽而造成難以挽回之悲劇。

警方說,執法不是以開單為目的,而是為了讓「用路人」擁有更安全交通環境,期盼透過「員警重點執法」及「市民同時守法」合作下,讓竹市交通環境朝向更安全的方向邁進。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新竹市警察局今指出,自今日起至11月7日,規畫連續3日執行「不禮讓行人暨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希望杜絕酒駕。資料照/警方提供
新竹市警察局今指出,自今日起至11月7日,規畫連續3日執行「不禮讓行人暨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希望杜絕酒駕。資料照/警方提供
新竹市警察局今指出,自今日起至11月7日,規畫連續3日執行「不禮讓行人暨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希望杜絕酒駕。資料照/警方提供
新竹市警察局今指出,自今日起至11月7日,規畫連續3日執行「不禮讓行人暨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希望杜絕酒駕。資料照/警方提供

行人 交通事故

延伸閱讀

竹市爺奶夯健身!長青學苑及高年級生俱樂部體適能課程熱門

竹市圖書館總館原址重建進度落後 市府:預定明年9月14日完工

難怪被討厭!「2025最爛名人TOP3」這2人並列冠軍 金秀賢崩壞、他賭博學不乖又酒駕

桃園龍潭警10月取締酒駕數較去年增1.5倍 三成屬二次酒駕慣犯

相關新聞

杉林溪遊園接駁車翻落邊坡 陳男OHCA、吳姓5人與賴女受傷名單曝光

南投縣竹山鎮杉林溪自然園區今天發生園區接駁車墜落邊坡事故,車內共8人,包含司機與7名遊客。事故造成7人受傷,其中1人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另有多人出現胸痛、呼吸不順及肋骨疼痛等傷勢。傷者已分別送往竹山秀傳醫院、南投基督教醫院、東華醫院及衛福部南投醫院急救,相關單位正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

杉林溪遊覽車墜谷7人輕重傷1人意識不清 繩索擔架救出送醫

南投縣消防局指出,竹山鎮杉林溪自然園區遊覽車墜落邊坡事故救援已告一段落。車上含司機共7人,已全數被救出,其中6人傷勢較輕,另有1人傷勢較重且一度意識不清,均送醫治療,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杉林溪園區遊覽車墜谷!車上十餘人釀9傷、1人意識不清

南投縣竹山鎮杉林溪自然園區今(9)日發生遊覽車墜谷意外。一輛載有遊客的園區遊園車疑似失控,連人帶車墜落約30至40公尺深的邊坡,車上連同司機共約十餘人。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緊急趕往救援,目前已知至少9人受傷,其中1人意識不清,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洩一地泥...台61線觀音段重大車禍 4車追撞2人OHCA

桃園市觀音區台61線43.7公里北向高架路段,今清晨5時59分發生重大交通事故,1輛曳引車疑似滲漏泥土,導致後方1輛小貨車、1輛吉普車及1輛小客車打滑擦撞,共造成5人受傷,其中2人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目前仍在搶救中。

高山協作北大武山墜谷亡 義搜隊發文悼念「雲霧裡的揹行者」

58歲蔡姓男子昨天上午背物資前往北大武山檜谷山莊時,疑似失足跌落山谷,消防局獲報後前往救援,花了3個多鐘頭才將其救起,但已無生命徵象。蔡男是登山界小有名氣的「峰哥」,義勇特種搜救大隊事後也發文送他一程,「任務結束了,謝謝雲霧裡的揹行者」。

婦沿車前過路遭輾斃 司機稱未察覺異狀嘆「運氣不好」

林姓女子今早搭乘大都會客運41路公車,在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下車後,沿車前過路遭捲入車底,臟器外露當場身亡,警方在公車總站帶回肇事駕駛李姓男子,他情緒低落自認運氣不好,稱未察覺異狀,警詢後將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