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獨/陸委會再封殺大陸官員來台 雙城論壇年底舉辦蒙陰影

秋爽天氣只到明天!周末再轉炎熱 下周能否降溫杜鵑颱風北轉位置是關鍵

影/修車場偷賓士車還撞人肇逃…網友肉搜 雲林警方成功圍捕

雲林縣姜姓男子本月4日在斗六莿桐一家修車場偷走一部賓士車,開往虎尾逃逸途中,又撞到一名老人後仍持續逃逸,路人報警將老人送醫仍陷於昏迷,引起網友公憤肉搜,車主的友人昨晚在斗六雲林科技大學後方龍潭路發現車子報警,警方出動警力成功圍捕並起出毒品

有毒品等前科的45歲姜姓男子,昨天上午到莿桐鄉一家修車場,一輛待修的賓士車鑰匙仍插在駕駛座,即利用老板不注意,將車子偷走,姜男偷車得手後往虎尾方向行駛逃逸,行經虎尾大屯里的路口,撞上一名騎機車的王姓老人,姜男未下車搭救,還加速逃離。

警方獲報全面搜捕,網友不滿偷車又肇逃,即把這輛黑色的賓士失車車號BTX-18*6號貼網公告肉搜,車主的朋友昨晚約七時許,在斗六市雲林科技大學後方的龍潭路發現這部失車,且擋風玻璃有明顯撞痕,即趨前攔車並報警。

幾位車的男子合力要將姜男拉出車外,但姜男又試圖逃跑,警方及時趕到包抄,成功將他逮捕,並起出毒品等證物,姜男辯稱車禍發生時,他因自知其駕駛的車是偷來的,才不敢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停留現場,但他有通知119到場救護才離開。

警方詢問後今天依偷竊及公共危險罪等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姜男偷車後撞傷人逃逸。記者蔡維斌/翻攝
姜男偷車後撞傷人逃逸。記者蔡維斌/翻攝
姜姓男子被失車車主的朋友攔下並與警方合力將他逮捕,吸引不少路人圍觀。記者蔡維斌/翻攝
姜姓男子被失車車主的朋友攔下並與警方合力將他逮捕,吸引不少路人圍觀。記者蔡維斌/翻攝
姜姓男子被失車車主的朋友攔下並與警方合力將他逮捕。記者蔡維斌/翻攝
姜姓男子被失車車主的朋友攔下並與警方合力將他逮捕。記者蔡維斌/翻攝

毒品 斗六 雲林 賓士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20多億打造的全運會主場館關閉…民眾敲碗開放 雲林縣府這樣說

「非」常時刻竟有豬兒上街 台中警圍捕後豬兒自己回家

雲林藝文奧斯卡頒獎 99位得獎大師、作家光耀全場

傷亡高過酒駕…機車無照駕駛重罰3.6萬元 雲林虎尾增設練車場鼓勵考照

相關新聞

現場滿目瘡痍!三立電視車輛失控衝撞北市彰化銀行 已知6人受傷送醫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和一江街的交叉路口,今天下午一輛三立電視台車輛不明原因失控,直直撞入彰化銀行吉林分行,現場滿目瘡痍,大批民眾受傷...

北車濃煙密布!M7出口遭人丟煙霧彈「列車過站不停」 北捷說明了

台北車站M8出口與M7出口處的地下一樓月台層,今天下午5時24分傳出有人丟擲煙霧彈,造成月台層白色濃煙密布。北捷表示,M...

二度輾斃護理師…狠男竟稱「覺得被針對」 法院急收押:恐會再犯!

林姓男子8日凌晨開1輛賓士經台中市中區柳川東路撞上陳姓護理師,他見陳女遭撞飛、重摔,竟向前折返後再踩油門,殘忍朝陳二度碾壓釀慘死;林落網後竟然自稱「覺得被針對」才下手,法院直言林男、陳女素不相識,林卻衝撞輾斃對方,恐有再犯之虞,依殺人罪嫌將他收押。

中和公公涉砍殺媳婦 檢方相驗驚見逾百刀…頸部僅剩骨頭相連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處公寓昨晚間發生人倫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因家務問題與34歲媳婦發生爭執,涉嫌持刀攻擊致死。據了解,檢方相驗時發現死者全身有大量刀傷,粗估遭砍逾百刀,頭部與身體僅剩頸骨相連。檢方複訊後,認張男涉犯殺人、毀損屍體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蝴蝶谷4死招魂 死者子女擲筊第8次允諾再帶父看山林才有結果

台中市和平區蝴蝶谷瀑布步道昨天發生落石意外,4死1傷;死者家屬今天下午到松鶴登山口招魂,呼喚亡者家人快回家,其中死者鄭姓男子的子女現場招魂時,連續擲筊7次未獲父親同意,第8次時,子女允諾會再帶父親出門看山林,才獲聖筊。

汶汶遭割頸震驚全台 私生飯為何愈來愈危險? 專家揭4大警訊

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 Sisters成員汶汶(王敬汶)昨參與私人棚拍時,遭52歲許姓男子持刀攻擊頸部,造成重傷送醫。警方已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偵辦,外界除關注事件始末外,也再度掀起對「私生飯」、「狂粉文化」及精神疾病處置機制的討論。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