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30歲男子帶小布袋搶銀行 裝腔作勢擬拔槍被識破失手
雲林縣30歲林姓男子因缺錢,異想天開,帶個小帆布袋跑到虎尾鎮鬧區一家銀行,作勢要拔槍搶錢,「五百萬元放進布袋否則我就開槍!」鄰旁保全人員看他身上並沒槍,只是裝腔作勢,即衝過去和他扭打,林男爭脫逃逸,警方從監視器鎖定林男迅速將他逮捕到案,檢察官訊後依強盜未遂罪聲押獲准。
這起銀行搶案發生在本月23日下午3時許銀行即將關門前,林男走進銀行,臨櫃假裝要領錢,行員請他提供存款簿或卡片,他卻馬上掏出一個小帆布袋要求行員放五百萬元到袋子裡否則就要朝你的頭部開槍,當時行員以為是警方演練嚇了一跳,一時反應不過來,他隨即又喊了幾聲,且恫嚇要開槍,驚動鄰旁的保全員。
林男穿著外套,手放進衣內假裝要掏槍,和保全員僵持,保全員眼尖發現他身上並沒有槍,只是裝腔作勢,隨即衝上扭打,林男奮力爭脫,拔腿跑出銀行外,搭計程車逃逸。
虎尾分局獲報,偵查隊長林軒丞即帶領隊員趕往現場,搶匪已逃逸,馬上通知線上巡邏車追捕,但仍未追獲,警方調閱監視器,一眼就認出有毒品等多項前科的林嫌身分,並報請檢察官黃煥軒、曹瑞宏指揮偵辦,隨即開立拘票,當天傍晚將林嫌拘提到案,
林男否認搶錢,只說他要到銀行領錢,警方調出監視器整個過程,他才伏首認罪,警方查出,林嫌是雲林人,但目前和女友同居在彰化,剛出獄不久,因缺錢花用,犯案當天從彰化計程車到虎尾的這家銀行,並要司機在外等候,等他領完錢再離開,沒想到他竟是要搶銀行。
檢察官曹瑞宏訊問後,依強盜未遂罪嫌疑重大、逃亡之虞及影響證人證述之可能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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