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女友吵架竟燒路旁車洩憤 80萬轎車成廢鐵遭起訴
桃園賴姓男子今年4月間從大園搭計程車遊中壢、新屋又回大園拒付千餘元車資挨告;6月某日凌晨和女友吵架後不爽,竟拿石頭砸停放路旁價值80萬元轎車後縱火,桃園地檢署依詐欺、放火燒燬他人所有物及毀損罪起訴。
起訴指出,24歲住在大園的賴男今年4月7日下午2時,明知無力支付車資,仍自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叫車欲至中壢區,向王姓運將謊稱友人「小陳」會幫他付車資,運將王男於是依指示先載他到15公里外的中壢區環中東路,不見「小陳」現身。
賴見狀表示,「小陳」不在這,需要先去新屋交流道附近找「小陳」,等車開到新屋交流道之後,賴又指示去中壢區的圓通寺等地,運將整個下午依賴的指示載著他輾轉多地,最終又回到大園區的起點,運將王男停車苦等20餘分鐘仍未見「小陳」現身,才知受騙,損失1295元車資。
更離譜的是,賴男於今年6月2日凌晨近4時,因為和女友吵架心情低落,帶著噴漆罐騎車外出,行經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482巷附近,看見莊姓車主停放在路旁的轎車,先投擲石塊敲碎轎車左後車窗玻璃後,一邊拿著噴漆罐朝車內狂奔,一邊以打火機引燃方式放火,火勢自車內頂棚開始延燒,最後燒成一堆廢鐵,損失高達80萬元。
檢察官調查後,認定賴男行為已觸犯刑法的詐欺得利罪、公共危險罪的放火燒毀他人所有物及毀損等罪嫌,且縱火行為屬重罪,若非及時發現,恐波及更多財物與人員安全,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量處相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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