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路口車違停數小時無人拖吊 民怨效率差警認疏失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及中正三街口今有民眾抱怨一輛轎車違停車道,造成轉彎車輛及公車過不了,批評警方處理效率差、也未見拖吊車到場。桃園警方說明,員警今到場時立即開單告發,同時通知拖吊場,但因上午案件量大,導致環節有延誤且遇上拖吊場午休,將進一步精進流程。
民眾今在臉書社團發文指出,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及中正三街口,一輛白色轎車違停於車道,「這車滿厲害的,停在路中間一整個早上,沒有警員敢動他,來開個單就走了,也不拖吊」,而該車違停在慢車道上,導致轉彎的車沒辦法轉,公車也過不了。
原PO再指,早上報警檢舉過一次,結果開個單就離開,再重新報警一次要求拖吊,1個小時過了還是不見半個人影來處理,批評「這樣子的效率,不曉得是不是一定要等到車禍出人命了,才要處理?」
桃園警方指出,今上午接獲報案,因同時間案件量大,警方依程序處理案件,於上午11時07分到場,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製單告發,同時通知值班台員警聯繫拖吊廠。
警方於現場等候約20分鐘,推測車主於附近訪友,期間發現車輛車門未鎖,但車內沒有鑰匙,無法協助移開車輛,而車主的車籍資料填寫不全,試圖聯繫車主但聯繫不上,四處詢問也遍尋不著人。
拖吊車廠於中午12時34分登記派車,因正逢中午休息時間,因此於下午13時許前往現場時,該車已自行駛離;針對警方製單時間及拖吊場獲報時間有落差,警方表示因今上午至中午時段案件量大、又遇同仁交班,導致流程有延誤,內部正調查疏失,將進一步精進流程作為。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 ( 每日限量 1,000 組,不定時放送 ),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