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墜谷婦獲救3天後離奇燒死 高大成列10大重點供追查
宜蘭63歲婦人日前開車在北宜公路不慎墜谷,幸運獲救後3天,前晚竟在住家燒死。由於災場面積不大且火滅得很快,婦人為何沒有跑,被燒成90%嚴重燒燙傷不治?連警消都想不出原因。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今天受訪時列出10項值得追查重點,並認為起火點就是死亡點,一般是自殺,不然就是已經昏迷在那上面才燒起來的。所以不是自殺就是他殺,不會是意外,認為值得檢警進一步調查。
高大成說,他的分析和看法不是百分之百都是對的,但是這些追查後的結果,可以找出案件的端倪,做為辦案參考。
高大成列出的追查重點有:
①死亡點是否為火源點
②手有無嚴重燒傷
③死者眼睫毛是否殘留
④體內有無安眠藥物
⑤血液內CO的濃度含量5 %以上
⑥氣管、食道內有無燒傷、煙、碳粒
⑦皮膚表面有無燙傷水疱
⑧周邊有無燃煤、助燃物(起火原因)
⑨先生的燒傷程度,尤其眼睫毛是否有燒掉的痕跡及手燒傷程度。
而且,3天前掉落谷底的原因更要追查。
他解釋,若是生前被燒,眼睛會閉起來,眼睛有水,一般眼睫毛不會被燒掉,但若死後被燒,眼部肌肉萎縮,眼睛會翻開來,眼睫毛就會被燒掉。另外,一般自焚的人手都會被燒得比較嚴重,死者先生的手如果也有受傷,就須追查是否有點火可能。
還有,如果生前被燒,氣管、食道會被燒傷,且吸入煙和碳粒,如果是死後被燒,就沒有。如果燒的位置就是死者坐在那裡的位置,起火點就是死亡點,一般是自殺,不然就是已經昏迷在那上面才燒起來的。所以不是自殺就是他殺,不會是意外。
據了解,位於三星鄉大洲一路2層樓農舍昨天下午5時許發生火警,根據調查,婦人的丈夫當時在屋外操作割草機整理庭院,聽到「爆炸聲」衝進屋內,把妻子救出時已無心跳呼吸,全身90%嚴重傷燒,打電話通報警消救人,消防人員到場後不到半小時就把火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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