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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執法啟動!桃園3天內連續查獲三起酒駕

為營造友善的交通環境,桃園警察分局自6月15日起至8月31日,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行人闖紅燈及其他違規行為、酒後駕車、嚴重超速、闖紅燈」等違規項目,加強稽查與取締。自13日起,警方連續三天在交通事故高發路口實施封鎖式路檢攔查勤務,期間查獲兩起酒駕案件,展現嚴正執法決心,持續維護道路安全,保障民眾行車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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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3天內連續查獲三起酒駕。圖:讀者提供

據悉,龍安派出所副所長黃俊凱帶班於桃園區中山路、國際路口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見43歲的謝姓男子駕車行經路檢點時臉色紅潤,示意他停車受檢,酒精感知器初步吹測後亦有明顯酒精反應,員警請他靠邊停車進行酒精測試,謝男卻不聽指揮並逕自駕車駛離路檢點,員警隨即通報攔截圍捕,在5分鐘後便於國強一街將其攔停,他坦承在住家飲用啤酒約2、3瓶,見警方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因而心虛,才會不配合警方指揮駕車離去。此行為視同拒測,將面臨18萬高額罰鍰,車牌也要查扣2年。

此外,同安派出所副所長沈賢祥帶班在桃園區民光東路、春日路口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發現26歲的比姓男子開車不穩,攔查時發現他臉色紅潤且渾身散發酒氣,立即請他出示證件接受盤查並施以酒測,酒測值超標而當場逮捕移送法辦,比男表示在龜山區公司宿舍跟同事喝威士忌,貨車是公司的,這下不好跟公司交代了。另外青溪派出所警員陳佑義在中山路段也攔查30歲的林姓男駕駛違規左轉,經攔下盤查後實施酒測,數值也超標,調查後依照公共危險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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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3天內連續查獲三起酒駕。圖:讀者提供

警方表示,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mg/l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查扣2年,車輛必須當場移置保管。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除了當場扣牌,車輛先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並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

警方呼籲民眾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並從源頭輔以「代客駕車」、「指定駕駛」等防範措施,後續將貫徹「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民眾不應心存僥倖,以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交通大執法啟動!桃園3天內連續查獲三起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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