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賓士禮車接遺體遭拖吊畫面曝 警公布只有這些車違停不受限
高市某殯葬業者昨天中午至市區接運往生者,將賓士禮車打開後車門停在人行道,即上樓接遺體,沒料,卻被認定違停直接遭拖走,讓業者傻眼;交通大隊指出,依道安規定,僅消防、警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車等車輛,執行任務可臨停,遺體車不在此限,若違規仍可拖吊。
高市某殯葬業者昨天中午至新興區中正二路某大樓接運往生者,先將運遺體禮車打開後車門停在人行道,沒料,拖吊車經過認定違停,直接將遺體車拖走,讓業者當場傻眼,上網貼文質疑「有這麼缺錢?」網友紛紛力挺,批拖吊車「扯爆,是有多缺業績」。
從事殯葬業的莊姓男子在網路貼文,一開端即不滿地指,「真的缺錢缺這樣嗎」,莊男在自行拍攝的影片中陳述事件發生過程,影片鏡頭帶到一處人行道,莊男自述說,「第一次做殯葬業這麼久,遇到運遺體的車被拖走,好像我們都想違停,我們下來車就被拖走了,而且我們的車門是打開的」。
影片鏡頭隨後帶到大樓內,只見3、4人站在以擔架運送的遺體旁,因等不到遺體車只好站在原地乾等、傻眼的畫面,莊男並在影片丟問網友「是不是有點誇張!」上網貼文質疑「有這麼缺錢?」網友紛紛力挺,批拖吊車「扯爆,是有多缺業績」。
交大表示,事發在昨天中午12時38分許,當時員警與市府委外民營的拖吊車,巡查至新興區中正二路192號前,發現有自小客車於人行道違規停車,因該車無特別標示為提供接運遺體使用,且外觀與一般車輛無異。
員警在現場以警用電腦查詢後,發現為一般私人所有之自小客車,並非企業、公司車輛,員警也無法辨別該車為接送遺體車輛,因此認定該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於是舉發取締,並對該車執行拖吊移置。
交大今天上午又補充解釋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規定,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不受限制。
警方強調,接運遺體車輛並非上述規範的特定車輛,因此臨時停車及停車時仍須遵守相關規定。警方指出,自小客車若違停開罰900元,拖吊費為1000元,半天保管費為100元,該輛遺體車駕駛得交付2000元才能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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