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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嘉義貨車司機開車撞死貓未停車 稱「以為還在動」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近日接獲民眾通報,竹崎鄉有一輛工程小貨車輾死貓,家畜所人員昨天完成肇事司機訪談,並到撞貓地點實地勘查,若故意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罰,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有民眾近日將盧姓司機輾死街貓影片發上網,引起輿論譁然。有人留言,給貓多幾秒的時間走過去不行嗎,也有人認為,無辜生命不能被忽視,踩剎車輾下去,甚至還回頭查看貓有沒有被輾死,司機沒有下車,肇事逃逸根本算謀殺。
盧姓司機稱,因業務關係行經該路段時,常看到民眾餵養貓隻,都會放慢行車速度讓貓隻自行遠離,3月25日開車經過時,回頭看以為貓隻已遠離,且從後照鏡確認貓還活著,以為沒發生事情就離開,事後經由鄰居通知,才知道這件事情。
嘉畜所表示,盧姓司機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故意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昨天偕同警方完成訪談,今天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若經查屬實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應愛護動物不得任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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