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欠繳罰單逾18萬 車遭…下決心籌錢繳清
屏東縣一名男子欠繳交通罰鍰等滯欠金額達18萬8814元,曾承諾分期,但都未果。今年過年,男子的車子遭拖吊,陷入無車可用困境,若再拖延未繳,將受強制執行,過年後到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將積欠金額全數繳清。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指出,這名男子因欠繳2021年至2024年間使用牌照稅、使用燃料費、ETC通行費及交通罰鍰,從2021年9月起陸續遭屏東縣政府財稅局、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等機關移送至屏東分署執行。
屏東分署指出,該名男子歷年移送案件總計達333件,滯欠金額18萬8814元。男子多次承諾分期,但均未如期履行。今年過年時,這名男子車輛遭拖吊,陷入無車可用困境,過年後向老闆及友人借款,主動到屏東分署,將所欠罰單與稅款全數繳清,並承諾若未來有新增案件移送,將接獲通知後立即到場繳清。
屏東分署表示,回顧2021年移送時,義務人當時未滿30歲,每月收入僅3萬餘元,分署考量其家屬臥床急需用錢,並有房租及貸款壓力,同意分期償還,但卻無法如期繳納。
分署調查,這名男子先後從事保險業務員、旅館員工等職務,多次扣押其薪資及銀行存款,這次車輛遭拖吊,自行到場繳款時向執行人員說,車輛被拖走後才發現無車可用的困擾,在新的一年開始的這天,他下定決心,要將這些公法債權全數繳清,以免發生車輛被查封拖吊。
屏東分署提醒民眾,若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為屏東分署的義務人,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分署申辦分期繳納。但若未依規定履行繳納義務,屏東分署會堅決採取各種執行措施,包括扣押薪資、存款及查封財產等,以保障公法債權實現,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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