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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車頂疑放床墊「鴐駛手伸窗外固定」 國道警:最高可罰1.8萬
又是國一豐原路段!有用路人今天早上10點多,在國道一號豐原路段,看到一輛馬自達車頂上放了一個疑似沙發床墊的東西,車內的人甚至將手伸出天窗後抓住固定,路過駕駛看到高速公路出現如此危險行為而上網分享,網友留言「真的很狂!」、「這也太拼命了吧?」、「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開罰單?」國道三隊泰安分隊表示,經查後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檢舉資料,將依車號傳訊車主到案說明。
泰安分隊分隊長林家德表示,有關網傳國道上有車輛車頂載運床墊,並將手伸出天窗一案,車輛裝載貨物請確保裝載穩妥,若有裝載不穩妥行駛顯有危險、貨物掉落,或車內人員將手伸出車頂外天窗身體離開車廂內固定座位等行為,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8千元罰鍰。
林家德並強調,車頂欲置放物品時,應裝設小型汽車置放架並經監理單位檢驗通過,裝載貨物時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規定,置放架及裝載物應固定妥適;如裝置於車輛後側,其長度不應超過後側車身外50公分;如裝置於車頂,其含置放架之車輛全高應依同規則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且置放架及裝載物不得遮蔽車輛之號牌與車輛後方燈光,不得突出車身兩側,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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