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亞馬遜部落人罕現身畫面曝!為了這原因 不到24小時就返回叢林

台積電前董事長劉德音退休後 新事業最新動態揭曉

4天接獲115通來電...新光三越營業本部長:比任何人都想知道原因

東南亞常見邦克列酸中毒案現蹤台灣 專家指和1文化有關

去年發生的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6名死者死因為「邦克列酸中毒」,是員工未冰存粿條、且多次混裝新、舊粿條釀重大食安事件,專家指出,過往常發生在東南亞的事件,反映了台灣飲食文化的變遷,和新住民、移工帶來又酸又辣的菜系,彼此飲食交流有關,對於這類事件的防範,還是要建立好的食安概念,並成為餐飲文化。

寶林茶室A13店食物中毒案,台北地檢署調查共有33人食用「馳名炒粿條、寶林滑蛋河」食物中毒,其中6人不幸死亡,經相驗解剖查出死因為「邦克列酸中毒」,有毒食品為粿條,並查出邦克列酸毒素產生環境為「悶熱潮濕,且溫度升溫後降溫」, 粿條外包裝保存方式為,「常溫保存(開封後請立即冷藏保存)」,在常溫運送未開封粿條不會受汙染,寶林員工未冰存粿條、且多次混裝新、舊粿條釀重大食安事件。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所長廖啟成表示,微生物的生長取決於溫度、濕度與時間等,如果缺乏良好的冷藏環境、高溫又潮濕,就容易腐敗,以邦克列酸食物中毒來說,過去最常見於玉米發酵料理,但在台灣原本的飲食文化,並沒有這樣的料理方式,這次可能就是符合了某個菌種的腐敗條件。

邦克列酸食物中毒案件,過去常見於東南亞地區,廖啟成指出,這個事件反映了台灣飲食文化的變遷,從早期相對清淡的飲食,後來開始出現川菜、浙江菜、廣東料理等,1980年代麥當勞帶進速食文化,發現餐飲業也可以做品管,後來開始有較多的東南亞外籍配偶與移工,大量又酸又辣的口味跟食材開始出現在台灣。

廖啟成說,飲食文化、烹調方式不同,有些食材到了台灣會發展出不同的料理方式,長期下來有些隱藏的食品安全會被過濾掉,未來如果要避免再發生這類食安事件,建立好的食安文化是很重要的,要把正確的食安概念變成習慣,例如餐飲業操作人員戴口罩,餐飲業的烹飪人員,要用煮給家人的方式煮給餐廳的客人。

至於是否受氣候變遷因素影響,衛福部食藥署指出,文獻指出,邦克列酸不僅曾在東南亞國家的椰子食品中發現,也曾在中國、非洲、印尼及不丹達加納區等地的玉米、銀耳、米粉或粿條等食物,發生邦克列酸食品中毒事件,另根據研究,唐菖蒲伯克氏菌椰毒病原型在溫暖潮濕,約18℃至37℃的環境下容易生長,台灣位處熱帶與亞熱帶之間,平均氣溫洽與該細菌生長條件相符。

依據台北地檢署偵辦寶林茶室A13店食物中毒案的調查報告,寶林茶室A13店人員未依照標示方式開封後冷藏保存粿條,且廚房環境因悶熱潮濕,整體符合唐菖蒲柏克氏菌椰毒病原型菌株生長,並產生邦克列酸毒素的有利環境,使唐菖蒲柏克氏菌椰毒病原型菌株生長,並產生邦克列酸毒素。

另外,食藥署已於113年執行稽查專案,針對米麵濕製品進行抽驗邦克列酸,214件檢驗結果均未檢出,今年也規畫餐飲相關稽查專案,將邦克列酸納為檢驗項目。

寶林茶室A13店廚房粿條常溫放置。記者蕭雅娟/翻攝
寶林茶室A13店廚房粿條常溫放置。記者蕭雅娟/翻攝

寶林茶室 東南亞 移工 邦克列酸 食安 食物中毒

延伸閱讀

獨/寶林茶室查毒素關鍵人物…他把檢體送法醫研究所

寶林食物中毒案今起訴 4個案仍在調解 法務局:農曆年後會開協調會

寶林茶室6死者家屬申請被害補償金 各獲180萬元

粿條逾63小時未冰…環境悶熱潮濕 官方首證實:邦克列酸毒本土生長

相關新聞

高雄殺人分屍打撈第11天重大進展 撈獲疑燒過血衣褲

高雄檢警偵辦張介宗涉殺害包括兄嫂在內3名老婦人分屍案,10天以來在前鎮運河第五船渠及高雄港碼頭區共撈獲54塊遺骸組織;今...

國道1雲嘉段起大霧 9輛大車小車發生追撞事故

國道1雲嘉交界路段南向248.5公里處,今天凌晨起大霧,疑因視線不佳,一輛大貨車和聯結車發生追撞摔落邊坡,車上所載物品掉...

台3線1700萬麥拉倫失控衝撞路邊店家 人無大礙跑車可能報銷

58歲陳姓男子今天上午8點左右駕駛價值逾千萬元的跑車,行經台3線公路南下134.5公里苗栗大湖鄉路段時,突然失控衝撞路邊...

影/台中豐原工廠大火!火勢濃煙一度凶猛且爆炸聲不斷

豐原區豐南街240巷一間工廠今天清晨5時50分許發生大火,現場為1層樓連棟鐵皮結構建物,火勢一度凶猛且爆炸聲不斷,警消獲...

成大副校長遭爆外遇?陳鴻震親筆回應:屬不實揣測

《鏡週刊》今報導踢爆,台大資工系教授徐宏民與成大副校長陳鴻震,2人已婚卻出軌,且還偷吃同一名高姓女子,對此,成大表示,該...

中和出租套房凌晨竄惡火 男全身焦黑陳屍廁所、女友嗆傷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1間出租套房今天凌晨4時許發生火警,消防人員獲報到場灌救,火勢於20分鐘內撲滅,消防員清理火場發現25...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