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阿北路邊打陀螺還用鍋鏟拋接 路人叫好…警:觸法可開罰
高市一名年約6、70歲的阿伯昨天上午11時30分許在建國三路與中華二路口的人行道獨自玩起打陀螺遊戲,還用鍋鏟鏟陀螺再往空中拋接,高超技巧讓路人叫好拍下影片,直讚阿伯很強;不過,警方指阿伯在路邊玩陀螺遊戲已觸法可開罰。
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今貼出一則影片,片中只見一名頭戴棒球帽的阿伯在人行道上玩起打陀螺遊戲,阿伯將陀螺往前打,陀螺差點衝出路邊,所幸力道控制得宜。
緊接著,阿伯又拿起鍋鏟將在地上打轉的陀螺鏟起,往空中拋,再用鍋鏟接住,連續幾次,宛如特技,讓等紅綠燈的機車騎士看得目瞪口呆。
還有路人拍下影片,婦人與戴讚嘆地指,「你看,這裡有在打陀螺,阿伯強喔,還用鏟子把陀螺煎起來,在那裡打陀螺,在家演沒人看,在這裡演(指馬路旁)有人看」。但也有網友擔心陀螺若滾到馬路上會害人摔車或刺破輪胎。
轄區三民一警分局警方指出,經查並未接獲相關報案紀錄,檢視影片發現阿伯昨天上午11時30分許在三民區建國三路與中華二路口人行道上玩打陀螺。
由於人行道屬道路一部分,警方表示,阿伯已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行人在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500元罰鍰。
警方指出,將循線通知違規打陀螺的阿伯到案說明,釐清後予以開單告發,另同時宣導正確用路觀念,以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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