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台中6旬伯搭公車上國道為1事盧半小時 警到場化解
一名六旬阿伯昨搭客運往大甲,行經台中市龍井區要上國道3號前還站著,司機以行駛國道不能站立於車內,請他下車,阿伯堅稱「讓座給別人」,其他乘客讓座也不肯坐下,還與人吵架,盧了半小時,最後警方到場,阿伯才下車搭計程車離去。
有網友PO影片表示,公車上國道前,這名男子無理取鬧不肯坐,全車的人等他半個小時,司機怎麼勸都沒用,男子還與人吵架,最後請警察來處理,男子還是跟警方盧半天,最後是被員警強行拖下車。
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所副所長許哲維說明,昨晚8時8分許獲報,有人在龍井區向上路、西屯路口旁的客運上吵架,到場發現是客運準備上國道三號往大甲前,司機清點人數,發現這名男子沒有座位,站立於車上,基於安全考量,請男子下車,但男子認為司機未先告知行駛國道不能站立車上,並不斷強調「先前有讓座給別人」,與司機、其他乘客有所爭執。
許哲維表示,警方到場後,即協助公車繼續行駛,由於這名男子非藉故於公眾場所有明顯滋擾,司機及其他乘客也沒有後續追究,稍後即協助男子搭乘計程車離去。
烏日分局提醒,民眾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應注意行駛路線相關規定,避免觸法影響他人及自身權利。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