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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奇了!花蓮「翻滾哥」滾著過馬路 警掌握身分將開罰
花蓮一名男子在市區停等紅燈時,無故趴下來「滾著」過馬路,所幸未造成傷害,但讓用路人都看傻眼。花蓮警方已掌握男子身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最高可罰500元。
花蓮一名計程車司機,昨天下午1時許經過花蓮市國聯三路與國聯五路口,停等紅燈時,突然看到一名穿著深色上衣、黃色長褲的男子趴下來,滾著過斑馬線,路口有幾台車經過,幸好都沒壓到他。男子滾到對面路口後,還大字型躺在斑馬線上休息一會兒,再繼續翻滾上騎樓。
國聯三路、國聯五號位於花蓮火車站周邊,是交通繁忙路口,男子脫序行為讓人傻眼。附近民眾表示,不時看到這名男子在附近出現,經常滿身酒氣,似是一名遊民。
花蓮警分局豐川派出所獲知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調查,掌握該名男子身分,因這名男子居無定所,將通知到案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並勸告男子不要再有類似危險行為。
花蓮警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男子行為可處500元罰鍰,請民眾遵守相關規定,勿做出危險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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