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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配合義交指揮行駛慢車道 突遭機車騎士停車擋路
台南市一輛轎車昨天行駛於中西區和意路,配合義交指揮行駛於慢車道,突然被一名中年男子涉嫌以機車橫停阻擋轎車前進,警方獲報後將雙方帶回,轎車駕駛提出妨害自由告訴,警詢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將機車男騎士函送南檢偵辦。
警方調查,王姓男子駕車行經(34歲)台南市中西區和意路段,王配合義交指揮行駛於慢車道,突然被吳姓男子(59歲)以機車橫停方式,涉嫌阻擋轎車前進,並指責轎車為什麼走慢道。台南市警二分局獲報後將雙方帶回,王提出妨害自由告訴,全案調查後依規定將吳函送南檢偵辦。
警方提醒民眾,百貨公司因為周年慶,附近路段均已向交通局提交交通疏導計劃書在案,現場並有義交指揮交通,請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該路段,配合義交交通疏導管制措施,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據了解,該路段是慢車道,轎車駕駛開車要右轉,行駛慢車道沒有違規。
此外,劉姓計程車駕駛昨晚7點多,駕車沿保安路東向西行駛,至海安路與保安路口時左轉,與2名人行走於行人穿越道時,發生碰撞,行人擦傷未送醫,市警二分局接獲報案處理。
警方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可處駕駛人72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參加道安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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