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伸港!14歲少女搭母機車被撞飛 與陳姓小妹同天搶救不治
繼彰化縣伸港鄉陳姓兩姊妹被撞搶救252天死亡後,伸港鄉一名媽媽上月23日晚間,騎機車載著補完習的14歲女兒回家,行經伸港鄉中華路與彰新路巷口時,與黃姓男子駕駛的汽車碰撞,女兒搶救7天後不治,警方調查,黃男遇閃紅燈未減速,經會勘決定延長號誌運作改善。
警方調查,上月23日深夜21時31分許,這位媽媽載女兒由彰新路七段401巷東往西行駛,與由20歲黃男駕駛沿中華路670巷北往南行駛的汽車發生碰撞,母女摔落農田送醫,柯姓女兒右股骨折、右脛骨折,送彰濱秀傳急救,於10月29日死亡,母親骨折手術仍在住院。
警方指出,此一路口三色號誌操作原本從清晨6時到晚間8時,從8時以後,分別以閃黃及閃紅操作,車禍發生時間是在閃燈時段,黃男到路口是閃紅,母女共乘的機車是閃黃,但黃男未減速而肇事,必須負較大的責任,警方依過失致失罪嫌移送法辦。
彰化縣伸港鄉陳家三姊弟今年2月22日傍晚在伸港鄉美港公路與建國路路口被撞飛,姊妹命危,經搶救後,姊姊先離世,妹妹搶救經252天 搶救,也在上月29日宣告不治,沒想到柯姓女學生也同一天死亡,令縣議員賴清美十分悲痛。她批評,該路口原本就昏暗,容易釀車禍事故,要求相關單位改善。
縣府交通處、縣警局交通隊和美警分局本月五日會同縣議員賴清美實地會勘後,決定將三色號誌延長到晚間11點,標線模糊部分補繪,同時在路增設全景監視器改善。
類似偏僻路口車禍案件頻頻發生,在物流公司上班的林 姓男子,今年5月10日騎機車上班,行經彰化縣線西鄉溝內路與寓埔路口時,與汽車發生碰撞,送醫不治。交通號誌原為閃燈,相關單位會勘後,決定交通號誌在上班時段的上午7點到晚上9點,正常開啟三色號改善。
彰化縣政府交通處長林漢斌說,會針對易肇事的閃燈路口,評估延長三色燈操作,如果路口過於昏暗,則會加強照明,並在主幹道及支幹道接近路口前,設置「前有路口」、「前有幹道」等警示標誌。
不週,一名員警指出,類似產業道路路口,如果設三色號誌並正常開啟,若是車流量不大,用路人「空等」,也會如果闖紅燈又被警方取締,就會責怪三色號誌不應正常操作,但如果只設閃燈,一旦發生車禍,又會怪到為何不設三色號誌,讓權責單位面臨「父子騎驢」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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