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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台中民間救護車時速破百撞上 警籲鳴笛非絕對路權
台中市中、西區醫院密集,今年起已發生5件民間救護車車禍,包括時速破百撞上轉彎車驚悚事故,警方特別向業者告知,依法規救護車僅有優先路權,而非絕對路權,不代表開啟鳴笛就能橫衝直撞,也呼籲民眾避讓勤務中的救護車,以免事故。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指出,轄內中、西區多處交通要道,加上人口聚集且醫療機構密度高,包括衛福部台中醫院、澄清綜合醫院、林森醫院,以及仁愛之家附設靜和醫院等4間,鄰近的北區、南區也有中國醫藥大學及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一分局統計,今年至今中、西區一共發生5件民間救護車交通事故,其中一件於當時在三民路、公館路口車禍,該民間救護車甚至是以時速破百公里,穿越十字路口時和正要轉彎的車輛碰撞,力道之大釀遭撞的自小客車轉了近180度。
警方說,救護車車禍除可能再釀用路人傷亡,還會耽誤原本的救護任務,救護車行經路口仍應減速查看來車,其他用路人聽聞救護車的警號也要避讓。
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救護車輛僅有優先路權,而非絕對路權,另非遇緊急任務,不得開啟警鳴器及警示燈。
警方同時也赴間淯晏救護車公司,除向救護車司機宣導以上交通法規,也重申「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查看有無來車」、「防禦駕駛」等觀念,告知司機並非開啟警鳴器與警示燈就能橫衝直撞,駕駛救護車仍有注意其他行人及車輛的安全義務。
第一分局長鍾承志表示,駕車途中聽到救護、消防等車輛警鳴聲,應立即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優先通行,以確保黃金救援時間,若不立即避讓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車輛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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